五河县财政局关于终止安徽文德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执业资格的公告
安徽文德税务师事务所于2019年03月01日取得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码:DLJZ3403222019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692806557X。2026年 03 月 31 日收到安徽文德税务师事务所注销《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申请,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经调查核实,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收回你公司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即日起,该机构不得以代理记账机构名义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五河县财政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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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