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安徽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时有发生。五河县五蒙高速TJ-02标项目部、泗蚌高速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经理部1号砼拌合站的导热油炉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使用天然气加热沥青。督察发现,五蒙高速TJ-02标项目部违规使用煤粉气化炉、柴油导热油炉加热沥青,且废气排放口未规范设置监测平台;泗蚌高速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经理部1号砼拌合站正在安装重油燃烧器。
二、整改实施主体
五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企业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责令五河县五蒙高速TJ-02标项目部、泗蚌高速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经理部1号砼拌合站等企业立即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限期拆除违规燃烧设备,清理现场存放的沥青等高污染燃料,废气排放口规范设置监测平台,2026年3月底完成。
(二)加强对全县涉沥青生产拌合站、涉重油备用玻璃工业企业日常管理,依法查处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企业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调查处理、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针对五河县五蒙高速TJ-02标项目沥青拌合站燃料使用变动情况,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咨询,专家意见为该部分变动的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随即我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五蒙高速TJ-02标项目已完工,现场设备已全部拆除,土地已按要求完成复垦。针对泗蚌高速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经理部1号砼拌合站存在的相关问题,我局已下发整改通知。目前,该拌合站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二)经排查,五河县无涉重油玻璃工业企业,仅有蚌埠亿泓新材料有限公司1家沥青拌合站,该公司使用电和天然气作为燃料,未发现使用高污染燃料。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
年6月24日至 2026年7月7日,共10 个工作日)向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蚌埠市生态环境局):0552-3119578
电子邮箱(蚌埠市生态环境局):271364780@qq.com
2026年6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