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季度中止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0 08:37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现对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


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医保区划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业务类别

业务原因

1

五河县

蚌埠五和医院

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彩虹大道与惠民路交叉处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2

五河县

五河县金宝药店有限公司

五河县彩虹大道香格里拉花园17号楼104-204铺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3

五河县

五河县申集镇镇南大药房

五河县申集镇申集街南头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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