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季度终止或解除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1 14:43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现对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


五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医保区划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业务类别

业务原因

1

五河县

双忠庙镇阮圩村邓庄医疗点

双忠庙镇阮圩村邓庄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2

五河县

双忠庙镇孙湖村南阳集医疗点

双忠庙镇孙湖村南阳集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3

五河县

五河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红树湾小区北门商业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4

五河县

五河县华康药店

安徽省五河县浍河路中央广场A5131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5

五河县

五河县万安堂大药房

五河县城关镇花园路中央一品112-113号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6

五河县

安徽华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河县源达店

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五河印象2号楼111号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7

五河县

五河县御春堂大药房

五河县城关镇月泉湾一期6号楼103铺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8

五河县

五河县金宝药店有限公司

五河县彩虹大道香格里拉花园17号楼104-204铺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9

五河县

五河县惠民大药房

五河县城关镇浍河路中央广场A5-126、226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10

五河县

五河县仁和堂大药房二店

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步行街西门面1-2号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11

五河县

五河县惠民大药房第一分店

五河县城关镇大桥路祥源新座二期号楼112、113铺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12

五河县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河新天地连锁店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新天地商城2幢1单元0001A

终止协议

中止协议满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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