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团备案工作的公告
各团体、单位:
根据《开展省级科技特派团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6〕483 号)文件要求,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科技特派团备案、申报等工作,要求如下:
一、备案原则
(一)调整备案
调整备案范围是市域内原13个省级科技特派团。承担“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标杆点”“样板点”项目的省级科技特派团,原则上不予调整备案。
(二) 新增备案
全市新增省级科技特派团备案2个,每个县区至多可申报1个,市级科技特派团名额不限。县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审核材料、现场考察等形式,进行最终推荐。
二、备案流程
(一)提出申请
团队提出申请,牵头单位提出推荐意见,报所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市县审核推荐
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审核材料、现场考察等形式,进行审核、推荐。
(三)省级复核备案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集中复核,按程序发布备案名单。
三、有关要求
请各团体、牵头单位于8月12日前将备案推荐函及备案书(一式 3份)和电子档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552-5888129 邓传义。
附件:1.
省级科技特派团建设标准.doc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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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