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五河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6-09-02 16:25来源:五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皖发改价格规〔2019〕9号)和《关于召开五河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听证会的公告(第一次)》等规定,现将五河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2:40

二、听证地点

县政府三楼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

(一)核定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目前五河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3.0元/立方米,根据2026年度配气成本监审结论,我县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53元/立方米;气源价格为2.68元/立方米。根据《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蚌埠市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蚌发改价管〔2024〕247号),本轮应上调价格0.21元/立方米。结合周边地区和我县实际,拟调整五河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为3.18元/立方米。

(二)建立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

居民用气阶梯气量按自然年度核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气量可累计结转,结余气量不跨年使用,实行分档累进计价,具体标准如下:

1.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含)以内,执行气价3.18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至1440立方米(含)部分,执行气价3.50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1440立方米部分,执行气价4.45元/立方米。

对学校(含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托育机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统一按照第一、二档气价均价执行,即3.34元/立方米,不执行阶梯价格。

(三)优惠政策

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实行用气优惠政策;以户为单位,每年免收36立方米天然气费用。

(四)多人口家庭用气量

家庭户籍人口4人(不含)以上的普通居民用户,每增加一人,第一档气量每年增加60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16人)

1、消费者参加人(8人):

陈  涛    国网五河县电力公司职工

胡  全    自媒体从业人员

欧思雨    蚌埠国宏教育校区负责人

汪  强    安徽省卓易彩装修公司职工

彭  超    个体户

陈正付    四季阳光城小区居民

蒋胜农    沱湖小区居民

王佳琼    四季阳光城小区居民

候补参加人名单(2人):

张家龙    蚌埠政合元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

朱正响    铜锣湾小区居民

2、经营者、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各1人):

张希龙    经营者代表     五河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洪雪飞    利益相关方代表    五河县新旺燃气有限公司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人员(6人)

忽永婷   人大代表

胡圣学   政协委员

章骑麟   五河县司法局

马晓宇   五河县住建局

张  华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丁高峰   社会组织

(二)听证人(3人)

王  宇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  华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刘小彤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和记者席

2026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政务微信
    • 扫码关注
      五河县门户·微信

  • 政务微博
    • 扫码关注
      五河县门户·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