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五河县2026年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项目的公告
根据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五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河县2026年省级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农〔2026〕50号)的文件要求,现就五河县2026年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
2026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共96万元,其中,2026年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奖补安排资金40万元。
二、奖补条件及标准
对2026年度以来新建的秸秆收储量(能力)达1000吨(含1000吨)以上的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项目(包含秸秆收储钢结构大棚,收储中心配套的设施设备等),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项目须于2026年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主体,给予奖补。
1.选址条件。收储中心选址应做到交通便利、保障水源、避开高压线和村庄50米(含50米)以上,并取得相应合法用地手续。
2.建设标准。收储场地面积不低于10亩,新建钢结构收储大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H钢,收储大棚檐口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米,大棚容积不低于6000立方米。秸秆收储中心还须配备地磅、叉车、二次打捆(收储中心为企业自用的可不购置)等配套设备。
3.安全和消防。保证秸秆堆场通风散热,收储大棚内部地面平整,场地四周应建有隔离沟或者安装防护围栏(围墙)等。应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防雷(防雷设施须取得行业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材料)等安全设施。消防水泵、消防池,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及器材齐全,须保障消防用水源,可借助周边沟、河流水源或建设消防井、消防池等。秸秆加工作业区须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并建立秸秆仓库安全生产和防火制度,并且明确专门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在显著位置标示“xxx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字样和“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请填写《五河县2026年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申报表》,并连同申报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设施农用地批复等材料,向所在村、乡镇提出申请。经村核查并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署审核意见和盖章、乡镇审核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签署审核意见和盖章后,将上述材料于2026年9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凤民,联系电话:0552-5020763。
2026年9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