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04-24 00:00来源:系统 浏览量:字体【  
 
    基层站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基层站所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依靠群众力量,推动基层站所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评议,使基层站所作风明显好转,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不正之风问题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干群关系明显加强。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由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基层站所所在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纠风办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托乡镇党委、政府支持配合,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三、评议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
(二)坚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原则;
(三)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原则;
(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五)坚持评优评差,促进工作原则。
四、评议对象
主要是在乡镇设立的基层站(所),以及其他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单位,重点选取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土管所、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卫生院、学校等。
从2012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县主要基层站所普遍进行一次评议。2012年主要评议工商所、司法所、学校;2013年主要评议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2014年主要评议土管所、卫生院、公安派出所。
乡镇所属基层站所可参照评议要求,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五、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事情况。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二)办事效率情况。办事程序简便,按规定时限办结事项,无推诿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信息公开情况。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等问题。
(五)廉洁自律情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制度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六、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以一年为一个评议周期。原则上每年评议工作从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评议工作的主要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每年评议开始时,由县纠风办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和要求;各被评基层站所所在主管部门动员基层站所积极做好迎评工作;各主管部门成立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聘请评议代表并组织培训。
(二)自查自纠。被评基层站所对照六项评议内容和执行“四项公开”制度(公开职责权限、公开服务承诺、公开述职述廉、公开民主评议)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调查研究。评议代表听取被评基层站所关于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自查自纠等情况的介绍;查看有关台帐和信访处理资料;深入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重点调查反映存在问题的实例;针对评议内容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情况测评,充分听取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汇总分析实例调查、测评等各方情况后对每个被评基层站所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与被评基层站所进行沟通。评议意见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四)公开评议。以召开评议大会的形式,对各被评基层站所逐个进行评议。评议大会由所在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县纠风办给予指导。出席评议大会的应包括:评议组全体成员;被评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全体工作人员;所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服务对象代表和部分群众代表。评议大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基层站所负责人述职述廉;评议组组长宣读评议意见;服务对象代表和部分群众代表发表意见;被评基层站所负责人表明整改态度;所在乡镇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讲话提出要求。当年纳入被评范围的基层站所,公开述职述廉与评议大会合并进行;当年未纳入评议的基层站所,公开述职述廉和公开民主评议按“四项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开展。
(五)落实整改。被评基层站所针对评议意见提出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评议大会后1个月内,被评基层站所要向所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对超出基层站所职权范围的,由所在主管部门解决或报上级有关部门解决。在当年评议工作结束后,第二年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等活动,督促整改工作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是纠风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倾听民声的重要渠道,是维护民利、关注民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事务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抓。被评基层站所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保证人员、时间、经费等各项事宜的落实,积极做好本系统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要支持配合搞好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任何人接受被评单位的礼物和宴请;严禁评议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评议结果报送县纠风办,由县纠风办汇总后上报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并向被评基层站所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各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对基层站所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站所,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群众满意度较低、反映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要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对突出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2012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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