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河县2014年度民主评议科室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五河县2014年度民主评议科室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五河县效能办
2014年3月31日
五河县2014年度民主评议科室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服务态度,保证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管理权,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与基层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县直单位开展民主评议科室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服务社会为主题,以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部门(单位)科室在具体落实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中梗阻”现象,切实解决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内部科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执行力落实意识、廉洁高效意识,努力形成服务群众见实效、凝心聚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五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主要是与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分县直部门和单位的科室(含二级机构)。被评议部门(单位)39个,被评议科室50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履职不全面、工作不协调、服务不到位、任务不完成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情况。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违规办事、收费(罚款)不规范等问题;
(三)政务公开情况。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项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结果等内容;
(四)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工作拖拉、作风漂浮、推诿扯皮、政令不畅和态度粗暴冷漠、耍威风、故意刁难等问题;
(五)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公权私用、搞特权、接受吃喝玩乐、接受或索要钱物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采取日常监督、电话询访、网上评议、报纸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日常监督。主要通过明查暗访、受理投诉、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作为扣分因素加以运用。
(二)电话询访。电话询访一年开展两次,采取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服务对象的方式进行。每次从被评议科室服务台账中抽取10名服务对象参与测评,服务对象少于10名的全部参与测评,由第三方对测评表进行统计。参评科室应建立服务对象台账(样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统一采集、审核,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月上报县效能办(电话:5037803,邮箱:whxjfb@126.com)。
(三)网上评议。由县效能办在五河政府网公示被评议科室的基本情况及评议内容,接受社会公众满意度网上评议。网上评议一年两次,每次网上投票同一IP地址只能投一次票。
(四)报纸评议。利用《五河报》平台,发布开展民主评议科室活动公告,公示民主评议活动内容和参评科室基本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评议。
(五)集中评议。集中评议一年开展两次,主要通过召开专场测评会向社会各界代表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社会各界代表主要包括:“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代表,投诉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代表等。
五、统计方法
(一)综合统分。综合统分工作由县效能办委托第三方负责,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其中:电话询访20分(年中、年终各10分),网上评议20分(年中、年终各10分),报纸评议10分,集中评议50分(年中20分、年终30分)。县效能办负责统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二)计分方法。测评表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评议分值=(100分ד满意”票数+80分ד基本满意”票数+0分ד不满意”票数)÷总得票数×权重。
(三)加分因素。参评科室受到上级表彰或所在单位因其承担业务受到上级表彰,予以适当加分。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省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市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次加1分。同一事项获表彰的,不重复加分,以最高表彰计入加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加分项由被评议对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12月底前报县效能办审核、确认。
(四)扣分因素。在考评中,各参评科室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扣除相应分数。
1、凡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经县效能办查实,有效能、政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每起扣1分;
2、对转办或交办的问题,不认真办理或没有按时办结的,每起扣1分;
3、本科室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被上级部门问责的,每人次扣1分;
4、对日常检查或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受到县效能办书面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的,每起扣1分;
5、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项,确属参评科室责任的,每件扣1分;
6、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超时办结的,每件扣1分;
7、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中有不当行为的,给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1分。
8、不建立服务台账或不及时、不如实提供服务台账经查实的,每次扣1分。
(五)一票否决。被评议对象当年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等次:
1、被评议的科室负责人在考评活动期间,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
2、因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主流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并查实的(同一事件被重复曝光的仅计一次);因参评科室原因致使所属单位被县委、县政府作为典型通报批评的。
3、在评议中出现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的。
六、结果运用
依据考评结果,按照得分顺序,前10名为“群众满意科室”,后3名为“群众不满意科室”,其余为合格科室。
(一)对排名前10名的优秀科室予以通报表彰,并由本单位给予3000元奖励。同时,授予科室负责人“十佳科长”称号,在当年公务员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建议组织部门优先提拔任用,属于垂直管理部门的干部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推荐。
(二)对排名后3名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对该科室负责人实行警示告诫,并责令分管该科室领导写出书面检查。次年参加评议仍排名后3名的,建议免去该科室负责人职务,对分管领导实行警示告诫,责令其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期间,该科室及其负责人不得参与各种先进评选。
(三)凡有被评为“群众不满意科室”的单位,当年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同一单位有2个被评为“群众不满意科室”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予以诫勉,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2个科室同属一个领导分管的,对分管领导实行警示告诫,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四)民主评议科室活动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14年度民主评议科室活动参评科室名单
2、服务台账登记表
附件1
2014年度民主评议科室活动参评科室名单
|
序号 |
单位 |
科室 |
科室
负责人 |
分管
领导 |
|
1 |
县发改委 |
价格监管科 |
彭 华 |
阮守松 |
|
2 |
县教育局 |
教育科 |
王业付 |
李丙成 |
|
3 |
县教育局 |
学校安全管理科 |
李玉忠 |
凌应江 |
|
4 |
县科技局 |
科技管理科 |
殷精华 |
陈寿尧 |
|
5 |
县公安局 |
经侦大队 |
陈先超 |
樊立新 |
|
6 |
县公安局 |
交通管理大队 |
夏付晓 |
邸道胜 |
|
7 |
县民政局 |
社会事务科 |
武世银 |
周 礼 |
|
8 |
县民政局 |
救灾救济科 |
丁星帅 |
刘长宇 |
|
9 |
县司法局 |
社区矫正科 |
丁敬明 |
王 红 |
|
10 |
县财政局 |
综改办 |
胡侠荣 |
乔启昌 |
|
11 |
县财政局 |
民生工程办公室 |
林衍芝 |
陈尚标 |
|
12 |
县人社局 |
公务员管理科 |
朱义堂 |
彭晓光 |
|
13 |
县人社局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 |
张 峰 |
尹翠萍 |
|
14 |
县国土局 |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
乔兴如 |
张从磊 |
|
15 |
县国土局 |
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
郭汝峰 |
姜 球 |
|
16 |
县环保局 |
污染控制科 |
肖金鑫 |
彭 艳 |
|
17 |
县住建局 |
生产建设科 |
郭友宏 |
郭冲力 |
|
18 |
县住建局 |
建管科 |
周绪超 |
周绪超 |
|
19 |
县交通局 |
运管所 |
陈寿江 |
刘侠 |
|
20 |
县农委 |
种子管理站 |
沈泽怀 |
江河塘 |
|
21 |
县农委 |
农广校 |
张忠阳 |
朱 涛 |
|
22 |
县畜牧水产局 |
业务科 |
蔡汉乔 |
魏永梅 |
|
23 |
县水利局 |
水政监察大队 |
胡开银 |
刘光祥 |
|
24 |
县商务局 |
商务执法大队 |
肖会永 |
马传三 |
|
25 |
县文广体新局 |
体育中心 |
陈大勇 |
鲍文娟 |
|
26 |
县卫生局 |
新农合管理中心 |
张元友 |
吴 杰 |
|
27 |
县卫生局 |
卫生监督所 |
史家斌 |
张道奎 |
|
28 |
县计生委 |
社会抚养费征管办公室 |
朱泽兵 |
朱泽兵 |
|
29 |
县计生委 |
计划生育服务站 |
冯建兵 |
冯建兵 |
|
30 |
县审计局 |
经济责任审计局 |
邓泽林 |
张奋战 |
|
31 |
县行政执法局 |
征管办 |
刁元西 |
刘华胜 |
|
32 |
县市场监管局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许 飞 |
王 勇 |
|
33 |
县市场监管局 |
经济检查执法局 |
孙 军 |
王 勇 |
|
34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政务公开科 |
陆宗丽 |
翟 莲 |
|
35 |
县法院 |
执行庭 |
曹沛专 |
张茂义 |
|
36 |
县检察院 |
反渎职侵权局 |
欧 斌 |
葛树章 |
|
37 |
县安监局 |
安全生产监管科 |
刘 矗 |
李子文 |
|
38 |
县林业局 |
森林公安局 |
殷 文 |
刘 迅 |
|
39 |
县粮食局 |
综合业务管理科 |
薛本如 |
黄 林 |
|
40 |
县招商局 |
综合协调科(对外合作科) |
陈红兵 |
钱 帅 |
|
41 |
县农机局 |
农机管理科 |
张 锋 |
代成祥 |
|
42 |
县供销社 |
综合业务科 |
赵永鑫 |
夏环成 |
|
43 |
县城投公司 |
项目前期部 |
王晗儒 |
王 军 |
|
44 |
县建投公司 |
工程部 |
陆启军 |
霍加升 |
|
45 |
县城南园区管委会 |
企业服务部 |
卢书云 |
朱 永 |
|
46 |
县国税局 |
税源二科 |
张亚飞 |
钱 宁 |
|
47 |
县地税局 |
税政科 |
朱玉堂 |
余保铜 |
|
48 |
县公路局 |
路政科 |
庹 飞 |
朱元锦 |
|
49 |
县供电公司 |
营销部 |
王 冲 |
陈 林 |
|
50 |
县电信公司 |
网络部 |
郭 晖 |
赵行祥 |
附件2
**局**科服务台账登记表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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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时 间 |
办理事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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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服务台账登记表以EXCEL表格设计;
2、联系电话为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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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