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08:46来源:五河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字体【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皖交政法〔202165号),制定《蚌埠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联系人:周庆琨、宁仟,联系电话:0552-3028821邮箱:bbjtjfgk@163.com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2021520

(主动公开)

 

 

 

 

 

 

 

 

 

 

 

 

 

 

 

蚌埠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决定集中开展蚌埠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综合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整治内容。

着力整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高、作风建设不严、执法能力不强、担当作为不力、执法执纪不廉等五大突出问题。

二、整治目标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着力实现“六个明显”。

三、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全面查摆问题。要紧扣整改内容中五大问题,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逐项对照检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坚决清理整治。要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决治理和杜绝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利剑”作用,加强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运用好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平台功能,实行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要对查摆发现、群众反映的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分门别类的作出处理,依法依规的追究责任。对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发现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4.统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史、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知识等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民法典等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专题讲座、旁听庭审、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6.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综合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通过案例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观摩等形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布并实施好实践项目。要广泛开展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六进”活动,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等,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建立轻微免罚清单制度,在清单内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的守信市场主体,在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普法宣传、告知承诺等程序后不再予以处罚。鼓励探索交通运输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新业态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一次仲裁法律制度的学习(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三)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8.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对已划入综合执法队伍但仍持单项执法证件的人员,及时分批做好综合执法换发证件。已划入综合执法队伍暂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市局将积极配合省厅组织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保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正常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9.抓好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待《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后,制定市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省、市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0.坚持防治结合。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提出防控措施,点对点交办;对重大风险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的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坚决稳控化解,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交通运输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印发后,要抓紧做好学习宣贯工作,确保所有执法人员应知尽晓、应晓尽会。(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1.强化源头管理。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在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到位的同时,综合研判执法隐患原因,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涉及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事实理由,属于本级权限范围的,要立行立改;超出权限范围的,要逐级上报反馈,切实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从制度机制上巩固风险防范成果。(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建立公布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局将梳理形成市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印发市级行政检查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要主动认领完善市委编办下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参照制定本级行政检查清单,形成完整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清单制度的建立,明确县综合执法的主责主业,厘清市、县两级综合执法边界(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

13.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要结合前期督导调研情况,针对各单位所反映的共性问题,梳理形成需要市级建立完善的制度清单,并梯次出台(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建立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益服务中心间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抓紧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序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

14.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时组织学习交通运输部后期印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单位要将制度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结合各自执法实际,加快完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5.强化综合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配优选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要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能力,发挥好“领头羊”的作用。要推行说理式执法,实行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教育相结合,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解释清楚、亮在明处。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配备,保障一线执法需要。(责任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制定《蚌埠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围绕整改任务,召集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整改任务工作部署会,部署整改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

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顽瘴痼疾自纠自查,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工作。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初至9月底)。

8月底前全面完成大排查、清顽瘴、除恶疾专项行动。86日前,报送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916日前,报送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具体由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汇总后上报。

(四)做好总结提升(10月)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16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局决定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蚌埠市专项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在做好自我查摆整治的同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抓紧成立本单位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督导问责。各单位要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定期调度,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局将组成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约谈、解剖,并向全系统通报。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反映各地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每半个月印发一期活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各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定期报送整治工作信息。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不适应新形势和新时代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抓紧建立新的制度,坚持纠建并举,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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