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中级职称考评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5:59来源:蚌埠市教育局 浏览量:字体【  

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关规定和2023年蚌埠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蚌埠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申报中级职称考评课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3年11月5日(周日)。

二、测评地点:

蚌埠新城实验学校(蚌埠市蚌山区航苑路200号)。

三、测评形式:

考评课采用无生上课方式,按抽签序号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教材范围

蚌埠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现行教材。

五、测评程序:

1.候测

参评教师于11月5日上午7:1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达蚌埠新城实验学校中学部三楼大礼堂(候测室)集中,逾期未到视为放弃。

参评教师进入候测室后,所有通讯工具须立即上交纪检人员统一保管,于测评结束后退还,凡不按规定上交通讯工具(无论是否关机)的视为违纪,取消测评资格。

2.抽签确定测评顺序

3.备课

参评教师按抽签顺序由纪检人员依次引导至备课室,根据现场提供的课题、教材复印件在提供的专用稿纸上撰写教学设计,时间为1小时。不得使用自带的教材、教参等其他任何参考资料及各类电子设备,否则视为违纪,取消参评资格。

教学设计完成后复印,上课时将教学设计原件和复印件交听课评委,自己留复印件1份。教学设计任何地方不得出现关于参评人员本人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测评

参评教师在备课结束后由纪检人员引导至对应的测评教室进行测评。开始测评前,参评教师将抽签号和教学设计交给评委。在测评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介绍本人信息,否则取消测评资格。

说明:所有学科均在普通教室进行测评,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音乐学科和学前教育测试教室提供电子琴,其他学科可根据需要携带必要的教具。

参评教师在测评结束后要立刻离开测评学校,不得再返回候测室。

中午前未完成测评的教师统一在候测室进餐(免费),开始备课前不得离开候测室。

请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相关学校(幼儿园)负责通知本单位申报教师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测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蚌埠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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