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二、开发主体
2020年,在继续做好县政府民生工程确定的就业见习工作的同时,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就业见习岗位。
三、见习对象
2020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四、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合理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一)岗位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就业见习岗位要适宜高校毕业生,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工作能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且为非涉密、非核心的辅助性岗位。7月3日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见习计划统一由其主管部门报送县人社部门(附件1)。
(二)岗位配置。7月7日前,县人社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的原则,对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岗位计划进行归集整理,根据见习岗位计划总数与各单位的申报计划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优化配置。
(三)岗位报名。7月15日前,县人社部门通过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河县政府网等线上、线下渠道,发布就业见习岗位,组织引导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的青年积极报名。
(四)岗位匹配。报名结束后,县人社部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将岗位匹配到人。
1.机关事业单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湖北籍在皖就业毕业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中的毕业生、皖籍在湖北就学毕业生;余下岗位人员配置,由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2.对匹配没有成功的上述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由人社部门统筹协调,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机关事业单位中进行调剂,或调剂到其他企业就业见习基地。
(五)组织上岗。岗位匹配成功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时通知就业见习人员到机关事业单位报到,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对见习岗位人员流失出现空缺的,经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补充。
六、岗位管理及资金拨付
县人社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牵头承办、组织推动、业务指导、资金申报汇总等工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具体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资金申报。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按照规定不建立劳动关系;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执行;对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等的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误餐补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
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汇总上报《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县人社部门负责按月将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工作纳入当地青年见习计划总盘子,加强会商,明确责任,强化组织,合力抓好实施。县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牵头承办。教育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
(二)落实目标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任务按期完成。简化优化见习政策经办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对于恶意骗取补贴资金且不归还的个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见习计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各部门经验做法和成效,讲好青年见习故事,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见习成效好的单位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请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就业见习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名单请于6月30日前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云 联系方式:5021144
附件:1.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2.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协议书(样本)
3.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1
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主管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见习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岗位(科室)名称 |
岗位数量 |
工作内容 (可选填) |
见习期限 (起止月份)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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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类别:机关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附件2
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协议书
(样本)
甲方(见习基地):
乙方(见习人员):
毕业学校: 学 历:
专 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等规定,本着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其到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三、见习待遇
(一)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职工实际薪酬水平,为乙方提供见习生活补助,并通过银行卡发放补助,月补助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
(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岗位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二)乙方如违反见习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劳动保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等规定,维护乙方劳动休息权利。
六、见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要求提供见习岗位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向县人社部门反映。
(三)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的,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上报县人社部门,经核实后取消乙方的见习资格。
(四)因乙方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终止见习协议的,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应允许其终止见习。
(五)见习活动结束后,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见习证明。
七、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申请表
主管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见习单位名称 |
单位 类别 |
岗位(或科室)名称 |
见习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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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类别:机关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此表由见习单位主管部门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拨付见习补助资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