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工医保基数调整补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4:16来源: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字体【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文件规定,我市2023年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我市已启用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并于2023年11月进行调整补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差对象
  全市各参保单位。中断、转出、死亡和已办理医保退休的,不再进行调整补差。
  二、补差原则
  2023年度针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补差,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下限4019元/月和高于原上限19160元/月的,均需进行调整补差。
  三、补差明细查询
  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更多服务—业务查询—单位缴费明细查询,输入对应费款所属期202311,险种类型为空,点击查询,最后点击“导出明细”按钮,在“下载列表”中查看文件生成状态,生成完成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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