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3〕3号)精神,2023年我市将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72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省目标为50%)。(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项目 |
城镇新增就业任务 |
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任务(个) |
全市 |
37200 |
124 |
龙子湖区 |
4000 |
18 |
蚌山区 |
5700 |
34 |
禹会区 |
4100 |
19 |
淮上区 |
4500 |
11 |
高新区 |
3000 |
4 |
经开区 |
1500 |
0 |
怀远县 |
5200 |
17 |
固镇县 |
4600 |
10 |
五河县 |
4600 |
11 |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98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54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外事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序号 |
县(区) |
新增员工制 家政企业 (家) |
培训家政服务人员(人) |
新增家政 服务人员 (人) |
|
岗前培训 |
回炉培训 |
||||
1 |
怀远县 |
|
1530 |
6914 |
1530 |
2 |
五河县 |
|
863 |
3899 |
862 |
3 |
固镇县 |
|
817 |
3693 |
817 |
4 |
龙子湖区 |
|
450 |
2038 |
451 |
5 |
蚌山区 |
1 |
593 |
2678 |
593 |
6 |
禹会区 |
1 |
443 |
2000 |
443 |
7 |
淮上区 |
|
466 |
2104 |
466 |
8 |
经开区 |
1 |
46 |
206 |
46 |
9 |
高新区 |
1 |
192 |
868 |
192 |
合计 |
|
4 |
5400 |
24400 |
5400 |
二、社会保障(2项)
4.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新增162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各县(区)申报培育1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争创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项目 |
2023年新增城市老年 食堂、助餐点个数 |
2023年新增农村老年 食堂、助餐点个数 |
社区嵌入式 养老服务机构 |
蚌埠市汇总 |
69 |
93 |
9 |
怀远县 |
2 |
10 |
1 |
五河县 |
1 |
38 |
1 |
固镇县 |
3 |
39 |
1 |
龙子湖区 |
15 |
2 |
1 |
蚌山区 |
20 |
|
1 |
禹会区 |
15 |
|
1 |
淮上区 |
9 |
4 |
1 |
高新区 |
3 |
|
1 |
经开区 |
1 |
|
1 |
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282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项目 |
困难职工帮扶 |
|||
生活救助 (人) |
子女助学 (人) |
医疗救助 (人) |
合计 (人) |
|
合计 |
217 |
34 |
31 |
282 |
市本级 |
40 |
5 |
5 |
50 |
龙子湖区 |
14 |
2 |
2 |
18 |
蚌山区 |
15 |
2 |
2 |
19 |
禹会区 |
8 |
2 |
2 |
12 |
淮上区 |
15 |
2 |
2 |
19 |
高新区 |
4 |
2 |
2 |
8 |
经开区 |
2 |
2 |
1 |
5 |
怀远县 |
43 |
6 |
5 |
54 |
五河县 |
44 |
6 |
5 |
55 |
固镇县 |
32 |
5 |
5 |
42 |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6185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任务分解表如下:
项目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 |
适配假肢 矫形器 |
适配辅助器具 |
合计 |
怀远县 |
1650 |
220 |
13 |
12 |
1895 |
五河县 |
1600 |
180 |
9 |
7 |
1796 |
固镇县 |
900 |
140 |
8 |
6 |
1054 |
龙子湖区 |
210 |
45 |
2 |
2 |
259 |
蚌山区 |
310 |
65 |
3 |
2 |
380 |
禹会区 |
330 |
70 |
3 |
3 |
406 |
淮上区 |
210 |
50 |
2 |
2 |
264 |
高新区 |
65 |
15 |
1 |
2 |
83 |
经开区 |
35 |
11 |
1 |
1 |
48 |
全市合计 |
5310 |
796 |
42 |
37 |
6185 |
8.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150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
任务分解表如下:
单位 |
职业培训(人次) |
怀远县 |
455 |
五河县 |
320 |
固镇县 |
300 |
龙子湖区 |
90 |
蚌山区 |
80 |
禹会区 |
80 |
淮上区 |
85 |
经开区 |
30 |
高新区 |
60 |
合计 |
1500 |
9.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45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440 |
五河县 |
300 |
固镇县 |
300 |
龙子湖区 |
70 |
蚌山区 |
90 |
禹会区 |
100 |
淮上区 |
100 |
高新区 |
30 |
经开区 |
20 |
全市合计 |
1450 |
10.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实行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11.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170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556 |
五河县 |
321 |
固镇县 |
291 |
龙子湖区 |
78 |
蚌山区 |
148 |
禹会区 |
118 |
淮上区 |
139 |
高新区 |
32 |
经开区 |
24 |
全市合计 |
1707 |
12.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350人次,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500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蚌埠市没有任务)
13.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4.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23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单位 |
目标任务数(件) |
蚌埠市本级 |
480 |
龙子湖区 |
490 |
蚌山区 |
480 |
禹会区 |
470 |
淮上区 |
480 |
怀远县 |
1200 |
五河县 |
830 |
固镇县 |
800 |
蚌埠市合计 |
5230 |
|
15.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积极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16.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800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210 |
五河县 |
210 |
固镇县 |
180 |
龙子湖区 |
60 |
蚌山区 |
60 |
禹会区 |
0 |
淮上区 |
60 |
高新区 |
0 |
经开区 |
20 |
全市合计 |
800 |
四、教育惠民(5项)
17.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开设一档公益性心理健康教育专栏节目,推动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蚌埠市没有任务)
18.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45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2610个(省级目标1620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任务分解表如下:
县区 |
幼儿园 开设2-3岁 托班占比 |
新增公办 学位数 (个) |
能够提供延时 服务幼儿园占比 |
新增托位数 (个) |
怀远县 |
25%以上 |
360 |
100% |
500 |
五河县 |
25%以上 |
450 |
100% |
400 |
固镇县 |
25%以上 |
360 |
100% |
400 |
龙子湖区 |
25%以上 |
180 |
100% |
550 |
蚌山区 |
25%以上 |
360 |
100% |
800 |
禹会区 |
25%以上 |
180 |
100% |
600 |
淮上区 |
25%以上 |
540 |
100% |
600 |
高新区 |
25%以上 |
180 |
100% |
400 |
经开区 |
25%以上 |
|
100% |
250 |
合计 |
|
2610 |
|
4500 |
19.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4.6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4.3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县区 |
2023年新增人数 目标任务 |
其中 线下人数 |
2023年底参与学习 教育活动的老年人 总数目标任务 |
其中 线下人数 |
怀远县 |
1.28 |
1.11 |
3.96 |
2.69 |
五河县 |
0.83 |
0.73 |
2.59 |
1.76 |
固镇县 |
0.56 |
0.49 |
1.76 |
1.19 |
蚌山区 |
0.59 |
0.51 |
1.83 |
1.24 |
龙子湖区 |
0.41 |
0.36 |
1.27 |
0.86 |
禹会区 |
0.42 |
0.36 |
1.29 |
0.88 |
淮上区 |
0.32 |
0.28 |
1.01 |
0.68 |
高新区 |
0.13 |
0.11 |
0.41 |
0.28 |
经开区 |
0.06 |
0.05 |
0.18 |
0.12 |
合计 |
4.6 |
4 |
14.3 |
9.7 |
注:依据各县区老年人口占比测算。新增4.6万人(线下4万人)、学习人数达到14.3万人(线下9.7万人)为省教育厅文件下达目标任务。 |
2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蚌埠市没有任务)
21.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2324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单位 |
学前教育 幼儿资助 |
普通高中 国家助学金 |
普通高中 免学费 |
中职学校 国家助学金 |
中职学校 免学费 |
蚌埠市 |
4093 |
9508 |
2328 |
2234 |
14161 |
市本级 |
3 |
2655 |
209 |
929 |
7582 |
龙子湖区 |
173 |
|
|
|
|
蚌山区 |
171 |
|
|
|
|
禹会区 |
143 |
|
|
|
|
淮上区 |
165 |
|
|
|
|
经开区 |
43 |
|
|
|
|
高新区 |
124 |
|
|
|
|
怀远县 |
1360 |
3335 |
920 |
962 |
4951 |
五河县 |
1018 |
1935 |
716 |
268 |
1083 |
固镇县 |
893 |
1583 |
483 |
75 |
545 |
五、卫生健康(6项)
22.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3495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918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任务分解表如下:
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
||||
各县区完成16%的3-6岁儿童局部涂氟、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
||||
县区 |
2023年项目任务数(人)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3-6岁儿童涂氟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区卫健委具体落实。 |
由属地县(区)财政筹集资金。 |
|
龙子湖区 |
1400 |
1800 |
||
蚌山区 |
2400 |
2600 |
||
禹会区 |
2000 |
2200 |
||
淮上区 |
2300 |
3000 |
||
高新区 |
840 |
1260 |
||
经开区 |
240 |
240 |
||
怀远县 |
0 |
11350 |
||
五河县 |
0 |
5800 |
||
固镇县 |
0 |
6700 |
||
合计(人数) |
9180 |
34950 |
23.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4.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3.2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149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任务分解表如下:
所在县(区) |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 |
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检查 |
怀远县 |
13000 |
12 |
五河县 |
10000 |
25 |
固镇县 |
9000 |
23 |
龙子湖区 |
|
18 |
蚌山区 |
|
17 |
禹会区 |
|
32 |
淮上区 |
|
18 |
高新区 |
|
2 |
经开区 |
|
2 |
合计 |
32000 |
149 |
25.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 |
五河县 |
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 |
固镇县 |
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 |
26.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
五河县 |
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
固镇县 |
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
27.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市本级 |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 |
六、环境保护(2项)
2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33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17 |
五河县 |
12 |
固镇县 |
4 |
龙子湖区 |
0 |
蚌山区 |
1 |
禹会区 |
1 |
淮上区 |
5 |
高新区 |
2 |
经开区 |
2 |
全市合计 |
44 |
29.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交通出行(2项)
30.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33.341公里、安防工程786.981公里、养护工程507.537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县区 |
提质改造工程 (公里) |
安防工程 (公里) |
养护工程 (公里) |
全市合计 |
133.341 |
786.981 |
507.537 |
怀远县 |
67.167 |
348.347 |
183.441 |
五河县 |
30.882 |
117.125 |
137.35 |
固镇县 |
6.13 |
282.606 |
107.793 |
龙子湖区 |
0 |
3.981 |
4.584 |
蚌山区 |
8.965 |
1.561 |
7.26 |
禹会区 |
2.8 |
15.73 |
21.192 |
淮上区 |
10.717 |
0 |
33.367 |
高新区 |
0 |
16.619 |
10 |
经开区 |
6.68 |
1.012 |
2.55 |
3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80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700个。(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县区 |
新增城市停车泊位 (个) |
其中:新建公共停车泊位 (个) |
全市合计 |
28000 |
2700 |
龙子湖区 |
6500 |
620 |
蚌山区 |
7000 |
620 |
禹会区 |
6500 |
620 |
淮上区 |
6000 |
620 |
高新区 |
2000 |
220 |
八、文体服务(4项)
32.开展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两看一游一品”消费实施补助,实施“红火计划”减费激励行动,加持工行“两看一游一品”惠民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本级完成)
33.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31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3 |
五河县 |
5 |
固镇县 |
2 |
龙子湖区 |
5 |
蚌山区 |
7 |
禹会区 |
5 |
淮上区 |
3 |
高新区 |
1 |
经开区 |
0 |
全市合计 |
31 |
34.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334 |
五河县 |
199 |
固镇县 |
212 |
龙子湖区 |
19 |
蚌山区 |
13 |
禹会区 |
36 |
淮上区 |
63 |
高新区 |
24 |
经开区 |
13 |
全市合计 |
913 |
3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市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37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县区名称 |
居住小区健身设施维修改造提升和配建数量 |
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提升数量 |
目标任务 |
180 |
190 |
怀远县 |
20 |
60 |
五河县 |
15 |
45 |
固镇县 |
15 |
45 |
龙子湖区 |
30 |
3 |
蚌山区 |
35 |
2 |
禹会区 |
35 |
10 |
淮上区 |
20 |
15 |
高新区 |
10 |
10 |
经开区 |
|
|
全市合计 |
180 |
190 |
九、城乡建设(11项)
36.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定新建公共充电桩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7.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11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
38.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0653套、基本建成12982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两治三改办)
任务分解表如下:
目标任务 |
安置房新开工 (套) |
基本建成 (套) |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个) |
怀远县 |
1227 |
1572 |
14 |
五河县 |
436 |
1000 |
4 |
固镇县 |
4050 |
2980 |
4 |
龙子湖区 |
650 |
812 |
12 |
蚌山区 |
100 |
856 |
8 |
禹会区 |
493 |
1490 |
8 |
淮上区 |
2847 |
2293 |
|
高新区 |
350 |
979 |
1 |
经开区 |
500 |
1000 |
|
全市合计 |
10653 |
12982 |
51 |
39.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5166套(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200 |
五河县 |
562 |
固镇县 |
310 |
龙子湖区 |
40 |
蚌山区 |
427 |
禹会区 |
1450 |
淮上区 |
50 |
高新区 |
394 |
经开区 |
1733 |
全市合计 |
5166 |
40.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2 |
五河县 |
2 |
固镇县 |
2 |
龙子湖区 |
1 |
蚌山区 |
1 |
禹会区 |
1 |
淮上区 |
1 |
高新区 |
1 |
全市合计 |
11 |
4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15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700 |
五河县 |
500 |
固镇县 |
500 |
淮上区 |
250 |
市本级 |
200 |
全市合计 |
2150 |
4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6个。(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禹会区马城镇杭刘村、草寺村、花郢村、冯嘴村、前郢村和禹会村等六个村庄。
4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牵头单位:国网蚌埠供电公司)
任务分解表如下:
怀远县 |
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3%。 |
五河县 |
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3%。 |
固镇县 |
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3%。 |
44.推动“快递进村”,完成省定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45.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68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外事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序号 |
县区 |
城区菜市(个) |
乡镇菜市(个) |
1 |
怀远县 |
5 |
27 |
2 |
五河县 |
2 |
8 |
3 |
固镇县 |
4 |
10 |
4 |
龙子湖区 |
3 |
0 |
5 |
蚌山区 |
1 |
0 |
6 |
禹会区 |
1 |
2 |
7 |
淮上区 |
0 |
3 |
8 |
高新区 |
2 |
0 |
|
总计 |
18 |
50 |
46.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5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任务分解表如下:
县区 |
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个) |
怀远县 |
8 |
五河县 |
8 |
固镇县 |
8 |
蚌山区 |
5 |
禹会区 |
5 |
龙子湖区 |
5 |
淮上区 |
5 |
高新区 |
4 |
经开区 |
2 |
合计 |
50 |
十、公共安全(4项)
47.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70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8.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任务分解表如下:
县区 |
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个) |
怀远县 |
5 |
五河县 |
5 |
固镇县 |
5 |
蚌山区 |
6 |
禹会区 |
2 |
龙子湖区 |
2 |
淮上区 |
3 |
高新区 |
2 |
合计 |
30 |
49.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0.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该项目由市本级完成。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的市级牵头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
附件:2023年5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2023年9月6日
附件
2023年5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72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行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推进“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市级认定“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124个,力争103个城市社区达到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对“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推动较快、成效较好的县区,市级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
3.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450个左右,开发公益性岗位3500个左右,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线上线下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
2.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3.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98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54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外事局)
推进措施:
1.通过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推行“一人一证一码”,给予员工制企业录入指定系统的员工上门服务证制证费15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2.实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参保人数不低于30人、获评市级及以上五星级员工制家政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3.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社区家政驿站,给予承建员工制家政企业1万元/个奖励。
二、社会保障(2项)
(四)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推进措施:
1.印发《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民〔2023〕103号)。按照城市7%、农村4.5%增幅,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739元调至791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722元调至755元。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1292元调至11778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9732元调至10218元;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208元。
2.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由中央、省、市、县(区)财政统筹安排,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
3.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各级民政、医保和财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五)新增162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各县(区)申报培育1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争创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老年助餐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办法(暂行)的通知》(蚌民〔2022〕160号)执行。统筹省、市级福彩公益金和财政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补齐。
2.根据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引,指导各县(区)申报培育1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对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
3.将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加强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开展申报培育工作。
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282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困难职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走访,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退则退、应调则调、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217人、子女助学34人、医疗救助31人。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
3.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当地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总额。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2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供养标准。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6185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为796名0至16岁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不低于1.6万元实施。
2.为42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37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1500元。
3.为531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已出台《蚌埠市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试行)办法》(蚌残联〔2022〕44号)。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150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开展残疾人培训需求摸底,结合残疾人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培训计划,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费)。
3.加大培训项目监管力度,从培训资质、培训课程、人员管理到资金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培训过程规范、合理,同时加快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
4.加大宣传,跟进服务,为有需求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力争提升残疾人培训后就业转化率。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45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精准筛查因户施策。充分发挥乡(街道)、村(居)残联作用,深入辖区残疾人家庭开展走访,准确掌握残疾人家庭需求,采取“一户一策”方式,根据改造对象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居住环境等实际情况改造厨房、卧室等基础设施。通过增设无障碍坡道、盲道、铺设防滑砖、发放护理床、安装卫生间扶手、浴凳等防护设备,解决残疾人如厕难、洗澡难、出门难等问题。
2.强化监管督导落实。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施工方,逐户实施改造工程,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联合乡街残联通过查阅资料、残疾人现场反馈等形式,全覆盖回访当年无障碍改造户,评估验收改造项目,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录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助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日常调度机制。实行日抽查、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即每日在系统内对县区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五对抽查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在工作群内通报完成情况;每月召开调度会,对县区任务完成进度和系统录入质量进行通报,力争九月底前全部完成。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做到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2.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
3.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各县区可对农村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脱贫不稳定户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户残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残疾学生、一户多残及孤残等特殊困难残疾学生,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170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推进措施:
1.根据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实施探访关爱工作,指导各县(区)完善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措施。
2.适老化改造补贴标准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民〔2023〕63号)。统筹省、市资金给予适老化改造每户1000元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承担。
3.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十二)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350人次,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500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蚌埠市没有任务)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明确两项补贴的补贴范围,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各县(区)将残疾人补贴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市财政对政策保障范围内的六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脱贫县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予以适当补助,其余由六区自行承担。
3.允许各县(区)结合实际,经评估论证和备案同意,适当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提标扩面所需资金由县(区)自行承担。
(十四)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23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方式,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利用率。
(十五)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积极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主动作为,因人精准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
2.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当地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重点帮扶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3.市县两级共同筹措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根据省级分配的帮扶援助指标和标准,按照各县区困难退役军人基数分配,对帮扶对象进行帮扶援助。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800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各县区因地制宜,可根据服务对象个人状况及机构的专业能力等情况,在《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服务内容中选择提供最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
3.各县区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每年11月底前中央补助资金执行进度达到80%以上,年底前达到90%以上。项目实施后,要及时将服务对象录入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库。
四、教育惠民(5项)
(十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开设一档公益性心理健康教育专栏节目,推动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蚌埠市没有任务)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45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2610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2.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3.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各幼儿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4.6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4.3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容增量。出台《蚌埠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举措。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2.抓好城乡统筹。优化城市老年大学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社区、村庄和养老机构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3.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蚌埠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市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依托高校和市级老年大学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建立一批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4.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公办市、县、乡、村四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其中,省级财政对脱贫县按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5.强化师资保障。面向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64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蚌埠市没有任务)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2324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出台《蚌埠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上级实施办法进行细化,为辖内各地各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严格按照上级下达资金及地方资金配套预算安排,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经费足额并及时拨付到位。
3.借助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各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数据比对,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辅助各校精准认定。
4.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开通暑期资助热线、资助政策在线咨询等方式,举办“诚信教育主题”进校园、励志成才宣讲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五、卫生健康(6项)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3495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918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入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口腔健康教育,推广窝沟封闭和局部涂氟等适宜技术,为适龄儿童提供口腔疾病干预服务。
2.每新增1名儿童开展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按照160元(40元/颗牙*4颗牙),涂氟按照30元的标准,除中央财政按规定补助金额外,不足部分由各地自行承担。
3.依托市口腔质控中心作为全市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动员、临床实施、复查督导等工作,确保适龄儿童牙齿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干预、随访、咨询、医疗康复服务和指导闭环式管理;免费提供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初查)。
2.开展筛查诊治服务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采血机构、听力筛查和听力诊治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市妇幼保健院(安徽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皖北分中心)
3.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对各级筛查人员进行血片采集、实验室检测、听力筛查、诊断、转介、康复、召回、信息管理等专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提供能力。
4.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新生儿健康知识宣传,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新生儿疾病筛查资金由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保障,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78元的标准(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初筛28元、苯丙酮尿症初筛20元,听力初筛30元)下拨。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3.2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149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三县“两癌”免费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各县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2.加大宣教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3.强化服务能力建设。三县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乳腺癌防治联合体。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遴选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3个慢特病病种并逐步扩围,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患者医保出院诊断结算等信息,直接判断、认定相应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后,经患者或家属确认后,通知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2.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建设应用医保门诊慢特病网上鉴定功能模块,开通医保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线上办理途径,参保群众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线上申请办理慢特病认定。
(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完善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备案功能,对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实行即办即享;对规范办理转诊转院的参保群众的备案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
2.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参保群众,指导3个县全面开通电话自助备案,为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简便快捷的备案渠道。
3.参保群众办理自助备案后,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保群众办理结果,确保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办的顺心、舒心、放心。
(二十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及时跟进掌握国家扩大长护保险制度试点的政策进展,积极向省医保局争取,将我市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市。
2.在覆盖人群上,按照先职工、后居民的思路,逐步覆盖到全市所有城乡参保人员。
六、环境保护(2项)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33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治理工作任务。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累计消除比例不低于45%,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2.建立县验收、市复核工作机制。对年度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治理措施落实、水体感官及水质监测、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乡镇全覆盖、水体类型全覆盖的要求,以不少于年度整治任务30%的比例开展抽查复核,复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十九)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鼓励人口50万以上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
2.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移动处置设施、工业窑炉等纳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突发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3.督促医废处置单位整合人车资源,提高转运能力和效率,积极协调开展跨区应急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
七、交通出行(2项)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33.341公里、安防工程786.981公里、养护工程507.537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同并进机制。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督促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第三方巡检工作,落实综合巡查制度,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监管。
2.市、县财政部门依规及时拨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各类项目补助资金,鼓励通过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大项目调度推进力度,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形成调度推进常态化,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进度。
(三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8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0.27万个。(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推进措施:
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以县区为主,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支持市城投公司全面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和运营监管,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建设运营。
2.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交通枢纽配套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3.加强智慧停车管理,细化停车分区管理,鼓励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引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将公共停车场信息接入停车充电运营监管平台,实现停车数据互联互通、泊位信息实时共享、车辆停放精准定位,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利用率。
八、文体服务(4项)
(三十二)开展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两看一游一品”消费实施补助,实施“红火计划”减费激励行动,加持工行“两看一游一品”惠民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推进措施:
1.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细化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制定蚌埠文化惠民活动方案。
2.文化和旅游部门利用专项补贴资金,通过财政直补消费、惠民政策叠加、专项资金撬动、消费券激励等形式予以补贴,对“两看一游一品”消费按比例减免线下实体小微企业银联二码支付手续费。“两看”即看书、看演出,“一游”即夜游景区,“一品”即品特色美食。
3.制定2023年蚌埠市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政策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投放400万元文旅体消费券激发市场活力。
(三十三)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31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推进措施:
1.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公益普惠、覆盖全市”的原则,通过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市阅读空间,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2023年全市计划建设31个城市阅读空间。
2.调整市“15分钟阅读圈”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可在领导小组下设立由宣传、财政、文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协作、定期调度,形成有效推进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3.城市阅读空间项目建设由各级政府负责实施,采取新建、改扩建等多种方式进行,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创新投入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阅读空间建设运营。各县区要制定年度“15分钟阅读圈”建设方案,编制建设经费预算,精心组织实施。
4.各县(区)是“15分钟阅读圈”建设的主体,要将城市阅读空间建设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5.“15分钟阅读圈”建设将纳入县区意识形态巡察检查事项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市“15分钟城市阅读圈”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将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抽检,相关督查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十四)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推进措施:
1.由各县、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专业化演出,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惠民演出专项资金4400元。
2.要公开发布采购需求、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组织采购,杜绝低价中标等情况。各县区要成立督察组、不定时督查实际演出情况,及时指出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演出质量。
3.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4.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互动性。
(三十五)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市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37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推进措施: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2.统筹利用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育资金、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中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对项目建设予以补助。
3.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盘活空闲空间资源,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
九、城乡建设(11项)
(三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定新建公共充电桩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构建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统筹老旧小区公共停车资源,加快优化改造配电网,按区域集中配建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各相关部门简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程序。
2.推动公共充换电站运营商通过互联网加强对设备的监测、分析,相关信息接入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三十七)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11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实施乡村产业增效、人才促进、文化赋能、生态提质、组织领航等五大行动,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按照省委文件规定的2-3年建设周期,2023年完成年度需求摸底、任务申报、审批等工作。
3、市委、市政府成立“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推进小组。各牵头部门将围绕建设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化细化工作举措。
4、强化考核激励,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年度综合考核、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十八)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0653套、基本建成12982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两治三改办)
推进措施:
1.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市、县区两级配套资金,专营单位和社会资本等,拓宽资金来源,保障改造计划顺利实施。
2.加强统筹谋划,按月统计,定期调度、通报,开展督查、检查,牵头指导相关单位和县、区按期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落实有关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依规减免和规范各项收费,支持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三十九)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5166套(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突出“职住平衡”的原则,按照“小户型、低租金”的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补助资金支持,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以项目认定书为抓手,落实民用水电气价格和金融等政策支持。
3.将监测评价结果作为县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做到任务层层有分解、责任层层有落实。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用地、道路转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切实推进家门口的“口袋公园”建设。
2.狠抓落实项目。督促各县区结合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认真摸排、筹划“口袋公园”项目,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和资金来源,并按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3.加强督导落实。将“口袋公园”建设纳入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将“口袋公园”养护管理纳入城市园林绿化日常管理范畴。按期对“口袋公园”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15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制定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具体施。举办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
2.补助资金按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市级培训承担机构及各项目县区。
3.充分利用多方面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培育系;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进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效果。
4.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四十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6个。(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推进措施:
1.摸排农村24小时供水情况,围绕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的村庄、农村供水人口,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
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24小时供水保障能力。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牵头单位:国网蚌埠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加强计划精准管控,全力保障工程建设进度。以投资计划下达、初步设计批复、物资供应、项目开工、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等关键节点,指导推进全年建设任务。
2.加强现场风险防范,提升安全可控能控水平。深化应用现场施工管控APP和远程视频监控,确保农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
3.加强设计技经管理,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提高设计成果质量,做实现场踏勘,按照“完工一项、编制送审一项”的理念和常态化管理模式推进工程结算。
4.全面应用典型设计和通用设备,优化设备选型,采用高效能配变等环保型、智能化标准设备,提高配电网装备水平,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3%。
5.深化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应用,加快施工转型升级行动,拓展无人机数字化验收应用场景,提升工程建设实效。
(四十四)推动“快递进村”,完成省定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推进措施:
1.推动邮政快递企业统筹资源,通过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客邮货融合等方式加大合作力度,维持“快递进村”站点稳定运行。
2.强化“快递进村”运行情况监测,跟踪行政村快递业务量变化情况,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村级站点的稳定工作。
(四十五)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68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外事局)
推进措施:
1.强化市级政策支持。针对全市未达标的菜市实施文明菜市整治改造提升行动,在省级政策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对于达到改造标准的城区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10%、最高可达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于达到改造标准的乡镇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20%、最高可达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市县(区)按3:7分摊。
2.加强县区资金支持。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具体措施,出台支持政策,配合市级层面做好城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同时做好本辖区所有未达标乡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
3.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5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措施:
1.全市新建50家以上、提升112家,累计建成达标162家以上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并有效运行。
2.市总工会设立驿站建设奖补资金,支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各县区、各单位通过筹措资金、提供场地设施等方式加大建设投入。
3.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服务站点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公共安全(4项)
(四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70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加强“惠民菜篮子”监管,督导门店规范运行,开展多形式惠民,不断扩大“惠民菜篮子”运行成效。
3.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四十八)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分行业、分领域落实放心消费创建标准,落实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
2.通过印刷宣传海报等形式让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对广大百姓的承诺“说出来”,为全市高标准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在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持续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成为ODR企业,促使消费纠纷直接在源头化解。
(四十九)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推进措施:
1.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反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发挥“警格+网格”劝阻宣防作用,推进无诈骗系列主题创建,压实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等防范主体责任。
2.三县公安机关完成反电诈中心实体化运作,各区级公安机关尽快成立反电诈中心,落实区级联席办工作。
3.各县区按照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及各类专项部署推进打击工作,每月与检察院、法院会商一次,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打击质量。
(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制定《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品种民意调查表》,在市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开,邀请公众积极参与“你点我检”活动,点选关心关注的食品品种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将“你点我检”纳入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推进。
3.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内部署“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并在市局官方网站、省局公示平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予以公开。
4.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为核心,不断探索“你点我检”宣传形式;以百姓对食品安全所思、所盼、所忧为方向,不断创新“你点我检”抽检方式;以充分公开“你点我检”抽检结果为载体,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