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0:32来源: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浏览量:字体【  


 

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民生办〔20233号)精神,2023年我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 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4600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训家政服务人员4762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862人。(牵头单位: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2 项)

4.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牵头单位:民政局、财政局)

5.新增39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申报培育1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争创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1 项)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55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总工会、民政局)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796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残联)

8.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32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残联)

9.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3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残联)

10.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做到应助尽助。(牵头单位:残联)

11.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32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

12.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民政局)

13.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月。(牵头单位:民政局)

14.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83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局)

15.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不少于284人次。(牵头单位:退役军人局)

16.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210人。(牵头单位:残联)

四、教育惠民(5 项)

17.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8.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4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450个。(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

19.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8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59万人左右。(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2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1.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20人次。(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五、卫生健康(6 项)

22.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58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

23.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

24.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25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妇联)

25.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医保局)

26.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医保局)

27.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医保局)

六、环境保护(2 项)

2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1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29.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七、交通出行(2 项)

30.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0.882公里、安防工程117.125公里、养护工程137.35公里。(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3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8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 400 个。(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

八、文体服务(4 项)

32.开展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局

33.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5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局)

34.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局)

3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县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6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九、城乡建设(11 项)

36.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定新建公共充电桩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3个左右。(牵头单位:委农办、农业农村局)

38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436套、基本建成100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个。(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大建办

39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562套(间)。(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40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2个以上。(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4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4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牵头单位:国网五河县供电公司)

44.推动“快递进村”,完成省定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商务局)

45.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10个。(牵头单位:商务局)

46.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8个以上。(牵头单位: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4 项)

47.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48.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家。(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49.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公安局)

50.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乡镇、各部门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县直牵头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

 

附件:202350项民生实推进措施

 

 

五河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016


附件

 

2023 50 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一、促进就业(3 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4600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行动,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对社区加强指导,持续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搭建供需精准对接平台,帮助劳动者实现就近就业,力争全县11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建设标准。

3持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5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400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 1500 /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4762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862人。(牵头单位:商务局)

推进措施:

1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制定五河县2023年放心家政实施方案及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落实,严格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2严把质量确保成效。优选培训师资,在资质且口碑好的培训机构中选择资历深且能力强的老师到乡镇开展培训;根据群众实际需求,优选培训学员,进一步深入课程培训,严格落实培训制度,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放相关培训证书。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放心家政培训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开展放心家政进社区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面对面宣传引导,真正让家政培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社会保障(2 项)

(四)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 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牵头单位:民政局、财政局)

推进措施:

1根据《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民〔2023103号)。按照城市7%、农村4.5%增幅,将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739元调至791元;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722元调至755元。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将全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1292元调至11778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9732元调至10218元;全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208元。

2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中央、省、市、县财政统筹安排,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

3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各级民政、医保和财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五)新增39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申报培育1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争创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老年助餐各项补贴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办法(暂行)的通知》(蚌民〔2022160 号)执行。统筹各级福彩公益金和财政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2根据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引,申报培育 1 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对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适当给予一次性奖补。

3将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加强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开展申报培育工作。

三、困难群体救助(11 项)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55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总工会、民政局)

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困难职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走访,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退则退、应调则调、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44人、子女助学6人、医疗救助5人。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基层职工宣传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方式,提升困难职工帮扶政策的知晓度。

3.科学合理测算当地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总额。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2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796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为全县不少于160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440元。

2为不少于1800-16周岁视力、听障、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证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0元。

3为不少于9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不少于7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

4按照《五河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五残联〔201956号)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 32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开展残疾人培训需求摸底,结合残疾人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培训计划,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费)。

3.加大培训项目监管力度,从培训资质、培训课程、人员管理到资金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培训过程规范、合理,同时加快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

4.加大宣传,跟进服务,为有需求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力争提升残疾人培训后就业转化率。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3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精准筛查因户施策。充分发挥乡残联作用,深入辖区残疾人家庭开展走访,准确掌握残疾人家庭需求,采取一户一策方式,根据改造对象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居住环境等实际情况改造厨房、卫生间等基础设施。通过增设无障碍坡道、铺设防滑砖、发放护理床、安装卫生间扶手、浴凳等防护设备,解决残疾人如厕难、洗澡难、出门难等问题。

2.强化监管督导落实。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施工方,逐户实施改造工程,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联合乡残联通过查阅资料、残疾人现场反馈等形式,全覆盖回访当年无障碍改造户,评估验收改造项目,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录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助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日常调度机制。实行日抽查、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即每日在系统内对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五对抽查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在工作群内通报完成情况;每月召开调度会,对乡镇任务完成进度和系统录入质量进行通报。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做到应助尽助。(牵头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 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2.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32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

推进措施:

1根据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实施探访关爱工作,通过量化任务,公开招投标,委托第三方完善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措施。

2.适老化改造补贴标准参照《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民〔202363 号)。统筹省、市资金给予适老化改造每户 1000 元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保障。

3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十二)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月。(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明确两项补贴的补贴范围,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将残疾人补贴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切实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

(十四)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83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方式,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利用率。

(十五)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不少于284人次(牵头单位:退役军人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

2.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重点帮扶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3.设立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对照上级分配资金和指标,合理规范使用,对帮扶对象进行帮扶援助。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210人。(牵头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采取居家服务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因地制宜,可根据服务对象个人状况及机构的专业能力等情况,在《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服务内容中选择提供最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每年11月底前中央补助资金执行进度达到80%以上,年底前达到95%以上。项目实施后,要及时将服务对象录入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库。

四、教育惠民(5 项)

(十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4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450个。(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2.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3.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各幼儿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4不断强化托育机构管理。积极开展托育服务相关政策、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托育备案流程的宣传,主动对接托育机构,引导托育机构按程序和流程进行登记和备案。严格开展托育机构卫生评价。依据《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基本标准(试行)》,对拟开展托育服务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对不达标项目限时整改。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8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59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容增量。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2.抓好城乡统筹。优化老年大学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社区、村庄和养老机构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3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五河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依托老年大学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建立一批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4.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公办县、乡、村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公办老年学校200/·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5.强化师资保障。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10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2324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县级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为辖内各地各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严格按照上级下达资金及地方资金配套预算安排,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经费足额并及时拨付到位。

3.借助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各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数据比对,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辅助各校精准认定。

4.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开通暑期资助热线资助政策在线咨询通道、举办诚信教育主题进校园励志成才宣讲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五、卫生健康(6 项)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58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建立健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入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目标数5800确保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做好县级牙病防治所建设基础条件准备。

2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14个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口腔科、配备专职口腔医师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开展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3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利用文字媒介、音频媒体等多种媒介,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宣传活动。在各医疗机构公示栏、宣传栏、门口院内显眼位置张贴海报悬挂条幅通过电子屏幕、村广播传播健康口腔知识利用公众号、微信、QQ、抖音、电话短信等线上平台宣传健康口腔相关内容每月20各医疗机构进社区开展健康口腔义诊和咨询宣传活动。

4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蚌埠市促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确保口腔医疗安全。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 98%95%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干预、随访、咨询、医疗康复服务和指导闭环式管理;免费提供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初查)。

2.开展筛查诊治服务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采血机构、听力筛查和听力诊治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市妇幼保健院(安徽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皖北分中心)。

3.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对各级筛查人员进行血片采集、实验室检测、听力筛查、诊断、转介、康复、召回、信息管理等专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提供能力。

4.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新生儿健康知识宣传,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新生儿疾病筛查资金由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保障,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78元的标准(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初筛28元、苯丙酮尿症初筛20元,听力初筛30元)下拨。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25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妇联)

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两癌”免费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县级积极争取财政支持82万元用于宫颈癌筛查提标扩面采取TCT+HPV联合筛查,提高筛查质量,提高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2加大宣教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3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乳腺癌防治联合体。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医保局)

推进措施:

1遴选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3个慢特病病种并逐步扩围,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患者医保出院诊断结算等信息,直接判断、认定相应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后,经患者或家属确认后,通知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2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建设应用医保门诊慢特病网上鉴定功能模块,开通医保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线上办理途径,参保群众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线上申请办理慢特病认定。

(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医保局)

推进措施:

1完善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备案功能,对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实行即办即享;对规范办理转诊转院的参保群众的备案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

2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参保群众,全面开通电话自助备案,为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简便快捷的备案渠道。

3参保群众办理自助备案后,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保群众办理结果,确保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办的顺心、舒心、放心。

(二十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医保局)

六、环境保护(2 项)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1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全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定期调度推进治理工作任务。

2用好3000级专项资金实施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二十九)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按照规范建设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化收集、暂存医疗废物。

2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与第三方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定期将医疗废物运走规范处置。

七、交通出行(2 项)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0.882公里、安防工程117.125公里、养护工程137.35公里。(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同并进机制。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督促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第三方巡检工作,落实综合巡查制度,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监管。

2规及时拨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各类项目补助资金,鼓励通过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大项目调度推进力度,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形成调度推进常态化,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进度。

(三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8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400个。(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

推进措施:

1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城市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2加快停车设施改建扩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行动,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

3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县公共停车设施、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八、文体服务(4 项)

(三十二)开展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局)

(三十三)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5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局)

推进措施:

1.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公益普惠、覆盖全县”的原则,通过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市阅读空间,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2023年全县计划建设5个城市阅读空间。

2.设立由宣传、财政、文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等部门组成15分钟阅读”建设工作专班,加强协作、定期调度,形成有效推进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3.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度“15分钟阅读圈”建设方案,采取新建、改扩建等多种方式,创新投入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阅读空间建设运营,编制建设经费预算,精心组织实施。

4.将城市阅读空间建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5.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县意识形态巡察检查事项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领导小组每季度将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抽检,相关督查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十四)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局)

推进措施:

1县文旅局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专业化演出,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惠民演出专项资金4400元。

2.公开发布采购需求、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组织采购,杜绝低价中标等情况。由县文旅局、各乡镇文化站成立检查组,不定时检查实际演出情况,及时指出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演出质量。

3.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4.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互动性。

(三十五)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6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2.统筹利用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育资金、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中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对项目建设予以补助。

3.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盘活空闲空间资源,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

九、城乡建设(11 项)

(三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定新建公共充电桩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推进措施:

1.构建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统筹老旧小区公共停车资源,加快优化改造配电网,按区域集中配建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各相关部门简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程序。

2.推动公共充换电站运营商通过互联网加强对设备的监测、分析,相关信息接入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三十七)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3个左右。(牵头单位:委农办、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强化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实施乡村产业增效、人才促进、文化赋能、生态提质、组织领航等五大行动,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按照省委文件规定的2-3年建设周期,2023年完成年度需求摸底、任务申报、审批等工作。

3委、政府成立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推进小组。各牵头部门将围绕建设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化细化工作举措。

4、强化考核激励,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委年度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十八)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 436套、基本建成100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个。(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大建办

推进措施:

1.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市、县两级配套资金,专营单位和社会资本等,拓宽资金来源,保障改造计划顺利实施。

2.加强统筹谋划,按月统计,定期调度、通报,开展督查、检查,按期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落实有关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依规减免和规范各项收费,支持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三十九)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562套(间)。(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突出职住平衡的原则,按照小户型、低租金的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补助资金支持,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以项目认定书为抓手,落实民用水电气价格和金融等政策支持。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2个以上。(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做到任务层层有分解、责任层层有落实。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用地、道路转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切实推进家门口的口袋公园建设。

2.狠抓落实项目。结合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认真摸排、筹划口袋公园项目,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和资金来源,并按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制定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具体举措

2.充分利用多方面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培育系;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进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效果。

3.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四十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牵头单位:国网五河县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 落实项目经理制度,明确工程业主责任人,以工程管控数字化系统为手段,细化工程建设实施全流程里程碑,动态跟踪节点内容落实情况。建立月例会、周跟踪、日管控的常态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工程进度。

2. 严格落实工程安全管理,建立现场、视频、无人机等多方位安全监管管控机制,加强监理现场履责的留痕管控,运用工程施工管控APP等数字手段,确保安全管控不留死角、有迹可循。

3. 严格工程设计、设备建设标准化及工艺应用,提升新型设备的应用率和电网数字化水平,推动运维等方面的信息研判更加准确,迅速。

4. 常态开展业主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水平培训会,对现场管控,质量验收,技经等方面进行不间断提升,确保高质量建设的工程能够有效为地经济发展及民生保障提供牢固的电力基础。

(四十四)推动快递进村,完成省定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商务局)

(四十五)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整治和改造提升城乡菜市场10 个。(牵头单位:商务局)

推进措施:

1省级资金支持。统筹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30万元(新建项目最高5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

2市级资金支持。市财政对于达到改造标准的城区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10%、最高可达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于达到改造标准的乡镇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6%、最高可达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3县级资金支持。对于达到改造标准的乡镇菜市除享受市级奖补资金支持外,县财政按照改造投资额剩余部分的80%给予资金支持。包括2022年度任务计划内已完成改造提升,并顺利通过验收复核的乡镇菜市。

4要素保障措施。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 8 个以上。(牵头单位:总工会)

推进措施:

1全县新建8家以上、提升8家, 累计建成达标16家以上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并有效运行。

2县总工会设立驿站建设奖补资金,支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建设投入。

3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服务站点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公共安全(4 项)

(四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四十八)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家。(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分行业、分领域落实放心消费创建标准,落实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

2.通过印刷宣传海报等形式让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对广大百姓的承诺说出来,为全高标准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在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持续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成为ODR企业,促使消费纠纷直接在源头化解。

(四十九)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牵头单位:公安局)

推进措施:

1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

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反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发挥“警格+网格”劝阻宣防作用。推进无诈骗系列主题创建。充分发挥县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联席会作用,统筹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反诈工作,压实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等防范主体责任。

2.完成反电诈中心实体化运作。

3.按照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及各类专项部署推进打击工作,每月与检察院、法院会商一次,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打击质量。

(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