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农机监理站变型拖拉机注销公告
(第六十八批)
【2023】15号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农机[2019]59号“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公告之日起对以下5台变型拖拉机满十二年强制注销及8台满三个检验周期以上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在《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注销,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
附件1:五河县第六十八批满十二年强制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台帐.xls
附件2:五河县第六十八批满三个检验周期以上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注销台帐.xls
五河县农机监理站
2023年07月03日
五河县第六十八批满三个检验周期以上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注销台帐.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