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拟命名
安徽省森林城市、森林城镇
和森林村庄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森林城市考核验收办法》、《安徽省森林城镇考核验收办法》和《安徽省森林村庄考核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省林业局组织对申报创建2021年度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进行考核验收,创建结果按程序征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后,经省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怀远县、阜南县、黄山市徽州区、蚌埠市禹会区4个县(区)创建森林城市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安徽省森林城市标准,拟授予“安徽省森林城市”称号。
二、肥东县张集乡等58个乡镇(街道)创建森林城镇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安徽省森林城镇标准,拟授予“安徽省森林城镇”称号。
三、肥东县陈集镇大魏社区等639个行政村(社区)创建森林村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安徽省森林村庄标准,拟授予“安徽省森林村庄”称号。
按规定,对以上拟命名“安徽省森林城市”、“安徽省森林城镇”、“安徽省森林村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 合肥市无为路53号
邮编:230001
联系电话:0551-62634147
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2021年拟命名
安徽省森林城镇名单(五河部分)
五河县小圩镇
2021年拟命名
安徽省森林村庄名单(五河部分)
五河县(5个) 小圩镇大王村、小圩镇小圩村、小圩镇赵圩村、双忠庙镇西尤村、申集镇大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