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93.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93.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1.9万元,增长38.28%,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职员工资收入增加,相应导致保险、公积金等都增加,另外新招录公务员,单位业务量增多都造成单位收支增加;二是2017年主要用于生态立县绿色崛起规划编制费用收支168万元整,造成2017年度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12万元,占91.91%.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12万元,占83.25%;项目支出60万元,占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3.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93.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1.9万元,增长38.28%,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职员工资收入增加,相应导致保险、公积金等都增加,另外新招录公务员,单位业务量增多都造成单位收支增加;二是2017年主要用于生态立县绿色崛起规划编制费用收支168万元整,造成2017年度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1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1.9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9万元,增长46.3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职员工资收入增加,相应导致保险、公积金等都增加,另外新招录公务员,单位业务量增多都造成单位收支增加;二是2017年主要用于生态立县绿色崛起规划编制费用收支168万元整,造成2017年度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9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1.9万元,增长46.3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职员工资收入增加,相应导致保险、公积金等都增加,另外新招录公务员,单位业务量增多都造成单位收支增加;二是2017年主要用于生态立县绿色崛起规划编制费用收支168万元整,造成2017年度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7.51万元,占73.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32万元,占19.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7.65万元,占2.77%;住房保障(类)支出24.64万元,占3.8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7.32万元,支出决算为63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职员工资收入增加,相应导致保险、公积金等都增加,另外新招录公务员,单位业务量增多都造成单位收支增加;二是2017年主要用于生态立县绿色崛起规划编制费用收支168万元整,造成2017年度收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7.12万元,占90.58%;项目支出60万元,占9.4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05.8万元,支出决算为46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其中行政运行(项)167.07万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168万元,物价管理(项)14.13万元,事业运行(项)61.32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6.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主要用于生态立县绿色崛起规划编制费用收支168万元整,造成2017年度收支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8.4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2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8.87万元,死亡抚恤(项)2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张国标和蒋学政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导致这一项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9.2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3.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决算数小于2017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流失情况,被调出,死亡,退休导致2017年度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项),年初预算为23.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6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2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调整公积金基数,导致单位职工公积金金额相应变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9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改委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05万元,比2016年增加166.29万元,增长540.6%,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和10月一共支付生态立县绿色崛起规划编制费用1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县发改委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整体预算执行编制了绩效目标。同时不定期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预算执行基本按照序时目标有序推进,资金支出指向明确、合理可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