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蚌埠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依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强化对接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供需融合发展,充分调动企业、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等各方积极性,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2年7月,我局组织驻蚌高校院所、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在蚌技术转移机构等相关人员,及时学习《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等文件,多次召开座谈会,讨论研究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蚌埠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2年8月8日,向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市场局等多部门及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征求《蚌埠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的意见。8 月 24 日市政府龙晓娣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协调会,会上各单位就不同意见达成共识,并对《方案》内容进行了完善。
(三)合法性审查。2022年8 月 25日,《方案》通过了市司法局审查。
(四)会议审议。2022年9 月 27 日通过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 11 次常务会议审议。
(五)正式印发。2023年1月17日,市政府正式印发《蚌埠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方案》围绕蚌埠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加快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有组织的成果转化,以产业和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育强创新主体和转化主体,努力形成具有蚌埠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到2025年,我市当年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 300 亿元,累计转化省内外科技成果超过 1 万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均超 1000 家。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第一项内容为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主要瞄准破解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重构或构建五大体制机制。
一是重构成果转化评价与考核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县区政府和开发区领导班子考核,以及中级、初级各系列技术职称评审考评体系。统筹财政资金向成果转化工作倾斜。
二是构建新型科研攻关体制。组织专家凝练产业链技术攻关清单,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攻关,积极探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业主制”、“承包制”。
三是构建赋权与尽职免责机制。支持驻蚌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试点,引导驻蚌高校院所通过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四是构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贯通机制。建立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清单,支持驻蚌高校院所围绕蚌埠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科研活动,开展“科技情报员”选派工作。
五是构建成果转移转化供需融合发展机制。推广应用“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以“揭榜挂帅”方式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双链融合专员”选派工作。
第二项内容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主要瞄准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和服务主体能力不强问题,实施五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创新平台共建专项行动。鼓励我市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快现有市级创新平台能级提升。推动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
二是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专项行动。推动骨干企业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促进“三首”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支持国有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开展企业人才自主评审工作。
三是开展科技成果中试孵化扩容专项行动。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建设,加强与沪苏浙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接合作,推进“研发飞地”建设。
四是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交易提质专项行动。加快建设蚌埠科技大市场,引导驻蚌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支持各类园区与大院大所合作。
五是开展金融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增效专项行动。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推广研发保险、成果转化保险等新兴科技保险业务。争取省雏鹰、新型研发机构等专项基金支持。
六、创新举措
《方案》有三个方面 11项创新举措:
(一)完善优化考核考评导向机制方面。一是要求每个县(区)至少与一所高校院所或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共建技术转移机构。二是把科技成果转化纳入中级、初级各系列技术职称评审指标体系。三是研究完善有关办法,满足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四是探索在新能源、新型显示等四大领域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评价工作。
(二)放大财政投入引导作用方面。一是建立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清单。二是探索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三是对研发投入 2000 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的企业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申报市科技计划数量限制。四是对“研发飞地”开展的科研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五是支持领军企业,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为我市中小微企业高水平技术和产品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适用环境。
(三)促进与驻蚌高校院所合作方面。一是支持驻蚌高校院所围绕蚌埠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科研活动。二是优化高校学科建设,精准对接我市产业需求。
七、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工作专班,实现部门联动,对标对表上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设立蚌埠市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发展促进中心,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三是建立完善统计分析机制,对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动态调度。四是总结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宣传。
解读机关:蚌埠市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 柳昂
咨询电话:0552-205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