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科学技术局机构简介信息

发布时间:2024-05-07 11:26来源: 五河县科技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一条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6号)和《中共五河县委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五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科学技术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科学技术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领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四)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五)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发展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和科研报告制度,做好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第四条  县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财务、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姜球

联系电话:0552-505515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

(二)科技管理股。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与认定;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技成果登记备案推荐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育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省市各类计划项目;负责民营经济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科技管理股负责人:尚悦茹

 联系电话:0552-5055153

办公时间: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

(三)创新发展股。负责编制和实施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拟定科技工作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农村及社会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备案推荐工作;联系相关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组织协调科技周活动以及重大科普活动;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认定、变更;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等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学普及、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负责国外智力引进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创新发展股负责人:朱婷婷
联系电话:0552-505515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

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县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第六条  县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328日起施行。


主要负责人:刘武 党组书记、副局长

办公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六楼东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

联系方式:0552-5037850

邮政编码:2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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