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五河县公安局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22 11:47  来源:五河县公安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确定我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实施全县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重大治安案件、骚乱事件、突发事件和恐怖活动。

(三)领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工作;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保安队伍的建设。

(四)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消防工作。

(五)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查处各类交通事故。

(六)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

(七)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任务,负责对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的看管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核工作。

(八)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科技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工作。

(十)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一)领导、检查、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二)研究制定、监督、管理公安队伍的规章制度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督办全县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三)领导、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研究制定教育、培训、宣传、优抚、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十四)指导全县消防、警卫部队的建设。

(十五)指导和协调管理林业部门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依法承办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五河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五河县公安局局本级

2
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
五河县看守所

4
五河县行政拘留所


三、五河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 7678.0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678.0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8.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人员增加;二是增加“治安辅助力量”经费支出;三是增加法医“尸体解剖室”项目经费支出。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58.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6.37万元,占78%;其他收入1582.57万元,占22%。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5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1.45万元,占69%;项目支出2253.14万元,占31%.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76.3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676.3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五)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6.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8.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人员增加;二是增加“治安辅助力量”经费支出;三是增加法医“尸体解剖室”项目经费支出;四是增加“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6.37,其中基本支出4971.75万元,占87%;项目支出704.61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4767.11万元,其中:“治安管理”支出163.15万元;“国内安全保卫”支出4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084.64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42.1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127.33万元;“出入境管理”支出74.7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704.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年度决算344.66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4.13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0.5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79.31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支出178.31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385.2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85.28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公安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五河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1141.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五河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1.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五河县公安局共有车辆13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6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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