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31.3 |
308.12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0.50 |
2.3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20.80 |
305.82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20.80 |
305.8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1.3万元,支出决算为308.12万元,完成预算的93%;按同口径统计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尽可能的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非必要出行,减少公务接待。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0.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5.82万元,占99.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3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21.9%;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五河县公安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五河县公安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23年五河县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共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8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2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按同口径统计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超额支出,减少非必要用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用车。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交通管理车辆运行维护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河县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有量15台,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7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