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发布实录
新闻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00
新闻发布地点: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新闻发布主题:殡葬改革工作发布实录
发布人:王卫华(五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参加人员: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民政所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发布会通稿:
2020年12月11日(周五)上午9:00在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由县民政局召开殡葬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华负责发布相关信息。以下是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欢迎大家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为倡导移风易俗,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结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32号文件)、蚌民〔2020〕1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倡导生态绿色殡葬,营造和谐文明的殡葬新风,现将五河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殡葬墓地建设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14个乡镇,199个行政村,现有殡仪馆、火葬场、县级经营性公墓各一,内有穴位6500座,安葬骨灰一万多具,节地生态葬格位600个。2020年以来,火化3200余具尸体,火化率为100%,举办300余场追悼会。
(二)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减轻群众负担
加大惠民殡葬力度,充分引导节俭文明绿色生态丧葬行为。严格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为五保户免费提供殡葬服务;低保、困难家庭和烈士遗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优惠服务,在基本丧葬费用上予以减免,今年共减免费用60余万元。
二、《殡葬管理条例》落实情况
(一)积极践行革除丧葬陋习,绿色安葬原则
我县从1997年1月1日开始,以火化“一刀切”为标志,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现阶段正在积极建设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寄存堂,大力推广绿色安葬观念,对将骨灰进入村级公墓安葬或在骨灰堂寄存的,予以减免费用,逐步杜绝骨灰入棺乱埋乱葬现象。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为原则,切实搞好骨灰安放工作,实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科学化、合理化、生态化、节约化。
(二)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我县临北回族乡、头铺镇大方村和小溪镇上营村等以回族少数民族同胞聚居为主,尊重回族土葬习俗,维护民族团结。
(三)积极推行丧事简办
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倡导丧事简办,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维护公共安全,我县开通网络祭祀平台,举行集体公祭活动,减少了人群聚集。
(四)公墓价格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并动态调整
我县公益性公墓由发改革核准指导定价,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在500元-6000元不等,望怀岭公墓价格在2000元-40000元不等。
(五)集中整治乱埋乱葬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进绿色殡葬建设。下发《关于开展五河县城乡主要道路两边坟墓乱埋乱葬整治的通知》,全面整治全县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及建造豪华墓和大墓的现象;依法处置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墓地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土地建造坟墓、销售坟墓的行为。同时下拨专项经费,用于临北、小圩、浍南、东刘集四个乡镇“住宅式”墓地整治工作,并要求各乡镇从2020年4月15日零时起,严禁在城镇建成<规划>区、五蚌路沿线、乡镇主干道两侧1000米以内等沿路沿河可视范围内再葬新坟、建墓碑等,违反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一律予以拆除。
三、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计有54座农村公益性公墓,通过多村联建、村小组联建等方式实现全覆盖。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民政局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村(居)委会直接管理,所得收入用于建设维护各公益性公墓。城市公益性骨灰堂正在筹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