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5年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情况

发布时间:2025-06-06 16:59 来源: 五河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民政局2024年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综治、安全、档案、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办目标管理、全面深化改革、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办理与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拟订全县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全县民政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双拥共建、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和有关外事等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组织党建有关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9号 

联系电话:0552-5055706

(二)社会救助股(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和县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9号 

联系电话:0552-5051160

(三)老龄事业促进和权益保障股(养老服务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9号 

联系电话0552-5051851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国家和省、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有关政策、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地名工作,负责县内重要和跨县区界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9号 

联系电话:0552-5056533

 

民政局2024年下属单位情况 

    五河县殡葬管理所

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2、掌握全县殡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制订规律,拟定殡葬改革规划;3、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全县火化区火化率100%;4、督促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5、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个别街道、乡镇殡葬专管员做好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6、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丧事管理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7、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协助街道、镇(乡)制止和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8、指导红白理事会和殡葬行业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0552-502152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址:五河县国防路西(城关北店子西300米)   

  编: 233300   

 

    五河县福利院

职能职责:一是为城镇居民中的“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义务赡养者提供“五保”服务。二是为革命烈士遗孤、遗属及革命伤残人员提供住养服务,让遗孤健康成长,立业成才;遗属安享晚年、延年益寿;让革命伤残人员的生活、医疗、康复得到保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无限关爱。三是创办“老人乐园”及养老中心,为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及其他社会老人提供休闲、养老、医疗、康复环境,将老人从单亲家庭中分离出来,给年轻人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为年老者提供一个安享晚年的场所。

联系电话:0552-5051851/502125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址:五河县城关镇为民路8号   

  编:233300     

 

    五河县救助站

职能职责:负责全县辖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并按照规定执行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服务

联系电话:0552-5021255

  址:五河县永生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编:233300    

 

    五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职能职责:1、办理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记证;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4、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姻。

联系电话:0552-505652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址:五河县城关镇政府服务中心B楼一楼    

    编:2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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