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民政局部门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
五河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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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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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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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民经费 |
院民生活、医疗、教育得到保障 |
30.00 |
3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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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运行经费 |
开展各项关爱孤残儿童活动 |
7.00 |
7.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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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基本支出 |
保障福利院基本支出 |
135.30 |
135.3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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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业务费 |
加强婚姻数据的安全和保密,增加人脸识别及全国核查,实现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目标 |
10.00 |
1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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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基本支出 |
保障婚姻登记处基本支出 |
91.03 |
91.03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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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 |
保障建设灵堂化妆整容室及消毒房配套设施 |
30.00 |
3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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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
保障馆内火化炉及冷库、告别厅地坪围墙等 |
30.00 |
3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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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本费 |
保障馆内生产生活及福利支出办公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费用 |
300.00 |
3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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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低保、优抚、“三无”人员及无名尸火化费用 |
保障全县五保低保优抚的困难户服务费用 |
80.00 |
8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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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所基本支出 |
保障殡葬管理所基本支出 |
123.19 |
123.1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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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事故及疾病死亡救助 |
及时对因突发情况致困家庭实施救助,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
100.00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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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管理机构补助和人员经费 |
保障五保服务机构老人生活不受影响,工作人员补助费按时发放 |
300.00 |
3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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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经费 |
边界联检勘察,路牌的安装及维修,五河县地名故事编撰 |
10.00 |
1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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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社区办公规范建设,维修村务公开栏,村委会换届选举办公经费 |
10.00 |
1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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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工作经费 |
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实施顺利开展低保、五保等各项工作 |
15.00 |
15.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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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配备民政专职干部、村配备民政协理员 |
有效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 |
120.00 |
120.00 |
0.00 |
||
严重精神病患者护理补贴 |
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证严重精神病人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70.00 |
7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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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殡改、五保、留守儿童、两残补贴等工作经费 |
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实施顺利开展低保、五保等各项工作 |
15.00 |
15.00 |
0.00 |
||
党建活动经费 |
加强本局内部党员交流,促进党员发展,增强党的凝聚力 |
2.00 |
2.00 |
0.00 |
||
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等生活补贴(社会定救) |
保障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
71.93 |
71.93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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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 |
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关爱,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 |
125.80 |
125.8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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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 |
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关爱,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 |
4029.46 |
4029.46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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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经费 |
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8.00 |
8.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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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大病救助基金 |
及时对因突发情况致困家庭实施救助,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
398.00 |
398.00 |
0.00 |
||
五河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
及时对五河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关爱行动 |
3.00 |
3.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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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兜底 |
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
100.00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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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服务运营补贴 |
建立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困难老年群体生活质量 |
100.00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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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养护院运营补贴 |
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关爱,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 |
100.00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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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老化改造 |
建立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困难老年群体生活质量 |
20.00 |
20.00 |
0.00 |
||
老年助餐及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补贴 |
建立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困难老年群体 |
200.00 |
2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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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生活费 |
开展各项关爱孤残儿童活动 |
260.00 |
26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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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维护地方形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
30.00 |
30.00 |
0.00 |
||
最低生活保障 |
保障低保户家庭的最低生活需求,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
4316.90 |
4316.9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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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
及时对因突发情况致困家庭实施救助,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
100.00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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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福利补贴 |
建立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困难老年群体 |
1540.56 |
1540.56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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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保障残疾人生活 |
726.64 |
726.64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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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保障残疾人生活 |
880.00 |
88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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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机关基本支出 |
保障局机关基本支出 |
380.14 |
380.14 |
0.00 |
||
金额合计 |
14868.95 |
14868.9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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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保障低保户家庭的最低生活需求,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目标2:保障低保户家庭的最低生活需求,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目标3:保障低保户家庭的最低生活需求,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目标4:加强本局内部党员交流,促进党员发展,增强党的凝聚力 目标5: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目标6:保障退役军人工资、社保、奖金以及相关工作经费等,维护退役军人权益 目标7:边界联检勘察,路牌的安装及维修,五河县地名故事编撰 目标8:社区办公规范建设,维修村务公开栏,村委会换届选举办公经费 目标9:有效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能力、稳步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 目标10: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实施顺利开展低保、五保等各项工作 目标11:及时对因突发情况致困家庭实施救助,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目标12:及时对因突发情况致困农村家庭实施救助,做到审定相对公平,维持社会相对稳定 目标13: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维护地方形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14:保障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15:有效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 目标16: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证严重精神病人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 目标17:开展各项关爱孤残儿童活动 目标18:缓解困难群众因重大意外事故及疾病死亡所造成的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的安定 目标19:建立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困难老年群体生活质量 目标20: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关爱,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 目标21:建立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困难老年群体生活质量 目标22:保障五保服务机构老人生活不受影响,工作人员补助费按时发放 目标23:加强婚姻数据的安全和保密,增加人脸识别及全国核查,实现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目标 目标24:院民生活、医疗、教育得到保障 目标25:保障馆内火化炉及冷库、告别厅地坪围墙等 目标26:保障建设灵堂化妆整容室及消毒房配套设施 目标27:保障馆内生产生活及福利支出办公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费用 目标28:保障全县五保低保优抚的困难户服务费用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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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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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救助人次 |
≥24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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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核查次数 |
≥1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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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村务公开栏次数 |
≥5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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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名牌维修安装数量 |
≥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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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天数 |
≥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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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活动次数 |
≥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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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困难残疾人人数 |
≥86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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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大病救助村数 |
19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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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救助质量 |
保障流浪人员得到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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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
严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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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 |
保障有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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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质量 |
保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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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名牌安装质量 |
保质保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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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质量 |
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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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质量 |
严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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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质量 |
保证活动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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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活动时效 |
活动按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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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效 |
按月及时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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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时效 |
及时准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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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时效 |
及时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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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时效 |
救助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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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时效 |
维修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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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时效 |
核查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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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拨时效 |
按时下拨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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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安装及工作经费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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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拨总额 |
3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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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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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及维护费用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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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费用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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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支出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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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经费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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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总额 |
726.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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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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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安定 |
持续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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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
持续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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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情况深入了解 |
持续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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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和社区工作水平 |
持续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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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发展 |
得到促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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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
持续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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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性 |
得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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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区划工作 |
得到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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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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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升单位党员党性觉悟 |
持续促进提升 |
||||
地方经济发展 |
持续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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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区划建设水平提升 |
持续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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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工作 |
持续进行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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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工作水平 |
持续提升核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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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性 |
持续保障与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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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
持续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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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层建设水平 |
持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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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困难残疾人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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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全体党员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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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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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民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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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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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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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困难家庭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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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满意度 |
≥95% |
“行政村大病救助基金”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五政办秘[2021]13号,五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拨付全县199个村按照每村2万元标准计398万元开展行政村大病救助基金
(2)立项依据。五政办秘[2021]13号,五民[2021]10号
(3)实施主体。五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全县199个村按照每村2万元标准计398万元开展行政村大病救助基金
(6)年度预算安排。398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 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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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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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
|
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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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行政村大病救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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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90]五河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五河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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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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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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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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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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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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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按时拨付全县199个村按照每村2万元标准计398万元开展大病救助基金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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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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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村数量 |
19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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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审批质量 |
严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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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发放救助时效 |
发放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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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救助总额 |
39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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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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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稳定性 |
得到保障与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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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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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发展 |
持续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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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大病困难家庭满意度 |
≥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