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8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 计 |
11.2 |
27.63 |
-0.59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1.2 |
7.45 |
5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20.18 |
1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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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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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二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增加3.75万元,增长50%。增长的原因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增加。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0.18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公务用车费用从我局办案费中支出。
2018年,五河县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五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