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五河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五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县政府重重大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都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配合开展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管理工作。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件裁和基层法体服务。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 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派出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五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五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县司法局本级 |
2 |
县公证处 |
第二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2256.8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256.8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8.77万元,增长72.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224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0.21万元,占66.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43.61万元,占33.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50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09万元,占66.93%;项目支出496.12万元,占33.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0.2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00.2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7.61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6.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61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6.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7.61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占0.07%;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269.51万元,占84.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75万元,占5.5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5.65万元,占2.38%;住房保障(类)支出55.2万元,占3.68%;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6.1万元,占3.7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司法126.61%。决算数预算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04.09万元,占66.93%;项目支出496.12万元,占33.0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4.87万元,支出决算为62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9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民调解案办公用品支出压缩。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用办公支出压缩。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11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培训支出减少。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法治文化建设办公支出减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证业务办公支出减少。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业务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福利待遇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43万元,支出决算为4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48万元,支出决算为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66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五河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五河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2万元,比2018年增加51.96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资金使用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五河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五河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司法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涉及资金37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66.84%。从评价情况看,“人民调解经费”等4个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人民调解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76万元。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即部门自主实施还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从评价情况看,“人民调解经费”等4个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省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五河县司法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社区矫正工作”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司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司法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万元,执行数为118.69万元,完成预算的78.6%。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自我素质提高;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预防再犯罪。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经费执行缓慢,造成资金闲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利用率,项目进度加快进程。
附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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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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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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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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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五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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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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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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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471 |
年度资金总额: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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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71 |
其中:财政拨款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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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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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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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
2019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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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 |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自我素质提高 |
目标1 |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自我素质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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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 |
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目标2 |
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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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 |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目标3 |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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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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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1社区矫正宣传(1)宣传讲课费 (2)印刷宣传材料费 (3)“黄丝带”行动 2、人员培训费:(1)干警、协管员培训费 (2)干警体能培训费 3、考核表彰 4、业务指导 |
1.宣传讲课(2次\月)6万 印刷材材料费6万 黄丝带行动15万 2.体能培训1次2万 培训费一年2次,全局干警共80人\500元(包括聘用制、公益岗),共计60万元 3.1次\1.5万元 4.0.9万 |
数量指标 |
目标1社区矫正宣传(1)宣传讲课费 (2)印刷宣传材料费 (3)“黄丝带”行动 2、人员培训费:(1)干警、协管员培训费 (2)干警体能培训费 3、考核表彰 4、业务指导 |
1.宣传讲课(2次\月)2万 印刷材材料费2万 黄丝带行动5万 2.体能培训1次2万 培训费一年2次,全局干警共80人\500元(包括聘用制、公益岗),共计30万元 3.1次\0.5万元 4.0.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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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 (1).判前适用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 (2).档案文书费 (3).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5)组织押送、追逃等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耗损、油料费 |
(1)每年评估人数约350,经费200元,共计,21万元 (2)6万 (3)每年社区服刑人员预计500人,人均管理费用1500元,共计225万元 (4)6万 (5)81万 |
目标2 (1).判前适用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 (2).档案文书费 (3).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5)组织押送、追逃等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耗损、油料费 |
(1)每年评估人数约350,经费200元共计7万元 (2)2万 (3)每年社区服刑人员预计500人,人均管理费用1500元,共计75万元 (4)2万 (5)2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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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1)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设备及 使用维护 (2)定位通讯费 (3)音响设备、通信网络设备购置费 (4)专用车辆及办案警用器具(材)购置费 (5)档案管理设备费及其他业务装备购置费用 |
(1)全县人员约500人\200元,共计19.5万 (2)全县人员约160人,每月15月,一年约8.64万 (3)4.5万 (4)60万 (5)30万 |
目标3(1)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设备及 使用维护 (2)定位通讯费 (3)音响设备、通信网络设备购置费 (4)专用车辆及办案警用器具(材)购置费 (5)档案管理设备费及其他业务装备购置费用 |
(1)全县人员约500人\200元,共计6.5万 (2)全县人员约160人,每月15月,一年约2.88万 (3)1.5万 (4)20万 (5)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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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目标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自我素质提高 |
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扩大社区矫正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
质量指标 |
目标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自我素质提高 |
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扩大社区矫正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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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目标2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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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目标3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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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目标1资金到位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目标1资金到位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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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2资金到位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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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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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目标1社区矫正矫正工作 |
<471万 |
成本指标 |
目标1社区矫正矫正工作 |
<1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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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1社区矫正宣传(1)宣传讲课费 (2)印刷宣传材料费 (3)“黄丝带”行动 2、人员培训费:(1)干警、协管员培训费 (2)干警体能培训费 3、考核表彰 4、业务指导 |
1.宣传讲课(2次\月)6万 印刷材材料费6万 黄丝带行动15万 2.体能培训1次2万 培训费一年2次,全局干警共80人\500元(包括聘用制、公益岗)共计60万。 3.1次\1.5万元 4.0.9万 |
数量指标 |
目标1社区矫正宣传(1)宣传讲课费 (2)印刷宣传材料费 (3)“黄丝带”行动 2、人员培训费:(1)干警、协管员培训费 (2)干警体能培训费 3、考核表彰 4、业务指导 |
1.宣传讲课(2次\月)2万 印刷材材料费2万 黄丝带行动5万 2.体能培训1次2万 培训费一年2次,全局干警共80人\500元(包括聘用制、公益岗)共计30万。 3.1次\0.5万元 4.0.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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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 (1).判前适用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 (2).档案文书费 (3).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5)组织押送、追逃等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耗损、油料费 |
(1)每年评估人数约350,经费200元共计21万元 (2)6万 (3)每年社区服刑人员预计500人,人均管理费用1500元,共计225万元 (4)6万 (5)81万 |
目标2 (1).判前适用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 (2).档案文书费 (3).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5)组织押送、追逃等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耗损、油料费 |
(1)每年评估人数约350,经费200元共计7万元 (2)2万 (3)每年社区服刑人员预计500人,人均管理费用1500元,共计75万元 (4)2万 (5)2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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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1)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设备及 使用维护 (2)定位通讯费 (3)音响设备、通信网络设备购置费 (4)专用车辆及办案警用器具(材)购置费 (5)档案管理设备费及其他业务装备购置费用 |
(1)全县人员约500人\200元,共计19.5万 (2)全县人员约160人,每月15月,共计64万 (3)4.5万 (4)20万 (5)10万 |
目标3(1)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设备及 使用维护 (2)定位通讯费 (3)音响设备、通信网络设备购置费 (4)专用车辆及办案警用器具(材)购置费 (5)档案管理设备费及其他业务装备购置费用 |
(1)全县人员约500人\200元,共计6.5万 (2)全县人员约160人,每月15月,一年约2.88万 (3)1.5万 (4)20万 (5)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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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目标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自我素质提高 |
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扩大社区矫正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
质量指标 |
目标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自我素质提高 |
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扩大社区矫正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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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目标2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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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目标3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 监管预防再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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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目标1资金到位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目标1资金到位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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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2资金到位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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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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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目标1社区矫正矫正工作 |
<157万 |
成本指标 |
目标1社区矫正矫正工作 |
<1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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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目标1加强司法行政人员整体素质提升 |
加强司法行政人员整体素质提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目标1加强司法行政人员整体素质提升 |
加强司法行政人员整体素质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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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预防重新犯罪、管理在矫社区服刑人员降低危害社会的风险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
预防重新犯罪、管理在矫社区服刑人员降低危险社会的风险度,保障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目标2预防重新犯罪、管理在矫社区服刑人员降低危害社会的风险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
预防重新犯罪、管理在矫社区服刑人员降低危险社会的风险度,保障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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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目标3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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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矫正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查处重新犯罪行为预防再犯罪。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工资上涨和社保基数上调,为保障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福利待遇需加强资金,以更好的保障协管员利益,更好的协助司法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社区矫正协管员工作经费预算,提高工资福利待遇。
附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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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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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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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协管员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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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五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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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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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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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30 |
年度资金总额: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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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30 |
其中:财政拨款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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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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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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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
2019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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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 |
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 |
目标1 |
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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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 |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 |
目标2 |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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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 |
查处重新犯罪行为预防再犯罪 |
目标3 |
查处重新犯罪行为预防再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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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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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1接受社区服刑人员 |
<1650人 |
数量指标 |
目标1接受社区服刑人员 |
<5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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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接受社区矫正评估 |
<1200人 |
目标2接受社区矫正评估 |
<4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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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目标1协助司法行政工作 |
帮助司法行政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调查评估 |
质量指标 |
目标1协助司法行政工作 |
帮助司法行政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调查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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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目标1 资金到位率 |
100% |
时效指标 |
目标1 资金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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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目标1协管员工资及绩效 |
<330万 |
成本指标 |
目标1协管员工资及绩效 |
<8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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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1接受社区服刑人员 |
<1650人 |
数量指标 |
目标1接受社区服刑人员 |
<550人 |
||
目标2接受社区矫正评估 |
<1200人 |
目标2接受社区矫正评估 |
<4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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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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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目标1协助司法行政工作 |
帮助司法行政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调查评估 |
质量指标 |
目标1协助司法行政工作 |
协助司法行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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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目标1 资金到位率 |
100% |
时效指标 |
目标1 资金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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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目标1协管员工资及绩效 |
<330万 |
成本指标 |
目标1协管员工资及绩效 |
<8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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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目标1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重新犯罪行为预防再犯罪 |
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 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 重新犯罪行为预防再犯罪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目标1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重新犯罪行为预防再犯罪 |
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 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 重新犯罪行为预防再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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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教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矫正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助力新时代法治五河建设实现新跨越。发现的主要问题:群众法律普及率较低,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争取全民普法覆盖率达90%以上。
附5-1: |
||||||||
五河县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18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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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教育经费 |
|||||||
施工单位 |
五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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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
项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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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50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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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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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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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
2019年度目标 |
||||||
目标1 |
目标1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助力新时代法治五河建设实现新跨越。 |
全民普法覆盖率达90%以上。 |
全民普法覆盖率达90%以上。 |
|||||
目标2 |
目标2《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县委、县政府《“七五”普法规划》(五发〔2016〕25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五人常〔2016〕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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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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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1举办五类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培训 |
〈30万 |
数量指标 |
目标1举办五类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培训 |
〈10万 |
||
目标2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
〈30万 |
目标2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
〈10万 |
|||||
目标3编印重点对象普法学习资料和宣传用品 |
〈30万 |
目标3编印重点对象普法学习资料和宣传用品 |
〈10万 |
|||||
|
目标4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法治文艺巡演 |
〈30万 |
|
目标4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法治文艺巡演 |
〈10万 |
|||
|
目标5法治县、法治文化县等创建 |
〈15万 |
|
目标5法治县、法治文化县等创建 |
〈5万 |
|||
|
目标6会议、指导、考核、外宣、迎查和日常办公等 |
〈15万 |
|
目标6会议、指导、考核、外宣、迎查和日常办公等 |
〈5万 |
|||
质量指标 |
目标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 |
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
质量指标 |
目标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 |
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
|||
目标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度 |
提高普法覆盖面和实效 |
目标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度 |
提高普法覆盖面和实效 |
|||||
目标3、学习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知识 |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
目标3、学习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知识 |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
|||||
|
目标4、创作县域法治文艺作品,开展群众喜爱的演出活动 |
提升群众积极性、参与度 |
|
目标4、创作县域法治文艺作品,开展群众喜爱的演出活动 |
提升群众积极性、参与度 |
|||
|
目标5、结合文明、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 |
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 |
|
目标5、结合文明、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 |
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 |
|||
|
目标6、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 |
提升法治五河建设水平 |
|
目标6、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 |
提升法治五河建设水平 |
|||
时效指标 |
目标1资金到位率 |
100% |
时效指标 |
目标1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2资金到位率 |
100% |
目标2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
目标4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4资金到位率 |
100% |
|||
|
目标5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5资金到位率 |
100% |
|||
|
目标6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6资金到位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目标1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
150万 |
成本指标 |
目标1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
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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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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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1举办五类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培训 |
〈30万 |
数量指标 |
目标1举办五类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培训 |
〈10万 |
||
目标2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
〈30万 |
目标2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
〈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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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编印重点对象普法学习资料和宣传用品 |
〈30万 |
目标3编印重点对象普法学习资料和宣传用品 |
〈10万 |
|||||
|
目标4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法治文艺巡演 |
〈30万 |
|
目标4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法治文艺巡演 |
〈10万 |
|||
|
目标5法治县、法治文化县等创建 |
〈15万 |
|
目标5法治县、法治文化县等创建 |
〈5万 |
|||
|
目标6会议、指导、考核、外宣、迎查和日常办公等 |
〈15万 |
|
目标6会议、指导、考核、外宣、迎查和日常办公等 |
〈5万 |
|||
质量指标 |
目标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 |
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
质量指标 |
目标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 |
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
|||
目标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度 |
提高普法覆盖面和实效 |
目标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度 |
提高普法覆盖面和实效 |
|||||
目标3、学习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知识 |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
目标3、学习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知识 |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
|||||
目标4、创作县域法治文艺作品,开展群众喜爱的演出活动 |
提升群众积极性、参与度 |
目标4、创作县域法治文艺作品,开展群众喜爱的演出活动 |
提升群众积极性、参与度 |
|||||
目标5、结合文明、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 |
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 |
目标5、结合文明、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 |
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 |
|||||
目标6、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 |
提升法治五河建设水平 |
目标6、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 |
提升法治五河建设水平 |
|||||
时效指标 |
目标1资金到位率 |
100% |
时效指标 |
目标1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2资金到位率 |
100% |
目标2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
目标4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4资金到位率 |
100% |
|||
|
目标5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5资金到位率 |
100% |
|||
|
目标6资金到位率 |
100% |
|
目标6资金到位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目标1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
150万 |
成本指标 |
目标1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
5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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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目标1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助力新时代法治五河建设实现新跨越。 |
全民普法覆盖率达90%以上。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目标1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助力新时代法治五河建设实现新跨越。 |
全民普法覆盖率达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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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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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矫正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82.86万元,完成预算的87.2%。主要产出和效果: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调解案件当事人满意,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发现的主要问题:人民日益上升的多样化矛盾调解需求,处理矛盾纠纷难度较大,增加人民调解的工作难度,也给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多样化矛盾调解委员会,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矛盾调解需求,切实为群众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附5-1: |
||||||||
五河县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经费 |
|||||||
施工单位 |
五河县司法局 |
|||||||
项目属性 |
|
项目期 |
|
|||||
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85 |
年度资金总额: |
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5 |
其中:财政拨款 |
95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
2019年度目标 |
||||||
目标1 |
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 |
目标1 |
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 |
|||||
目标2 |
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调解案件当事人满意。 |
目标2 |
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调解案件当事人满意。 |
|||||
目标3 |
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
目标3 |
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
|||||
…… |
|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1接收调解案件 |
1200件 |
数量指标 |
目标1全年接收调解案件 |
400件 |
||
目标2发生的调解案件 |
纠纷受理率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 |
目标2全年发生的调解案件 |
纠纷受理率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 |
|||||
|
|
|
|
|||||
质量指标 |
目标1基层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质量与效率情况良好。 |
质量指标 |
目标1基层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质量与效率情况良好。 |
|||
目标2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质量与效率情况良好,总体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 |
目标2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质量与效率情况良好,总体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 |
|||||
|
|
|
|
|||||
时效指标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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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成本指标 |
目标1人民调解经费 |
<285万 |
成本指标 |
目标1人民调解经费 |
<95万 |
|||
目标2 |
|
目标2 |
|
|||||
……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1全年接收调解案件 |
1200件 |
数量指标 |
目标1全年接收调解案件 |
400件 |
||
目标2全年发生的调解案件 |
纠纷受理率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 |
目标2全年发生的调解案件 |
纠纷受理率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 |
|||||
…… |
|
…… |
|
|||||
质量指标 |
目标1基层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质量与效率情况良好。 |
质量指标 |
目标1基层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质量与效率情况良好。 |
|||
目标2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质量与效率情况良好,总体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 |
目标2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质量与效率情况良好,总体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 |
|||||
|
|
|
|
|||||
时效指标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目标3资金到位率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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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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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目标1人民调解经费 |
<285万 |
成本指标 |
目标1人民调解经费 |
<9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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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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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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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目标1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 |
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目标1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 |
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 |
||
目标2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调解案件当事人满意。 |
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调解案件当事人满意。 |
目标2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调解案件当事人满意。 |
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调解案件当事人满意。 |
|||||
目标3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
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
目标3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
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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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司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能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
五河县司法局政务公开电话:505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