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0.8 |
17.01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8.8 |
7.5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2 |
9.4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 |
9.47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的5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及地方文件精神,积极压缩三公经费,确保机关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切实抓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因公出国(境)工作,全面压缩三公经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4万元,占44.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7万元,占55.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0年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7.54万元, 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87万元,下降10.34%,下降的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及地方文件精神,积极压缩三公经费。2020年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0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兄弟单位来访,招商引资,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培训加班工作餐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7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47万元,下降26.82%,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我局积极响应号召,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其中,2020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7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71万元,下降6.97%,下降的原因是我局积极响应号召,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基层司法的执法执勤车辆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