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8 15:19来源: 五河县司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1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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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五河县司法局2020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县政府重重大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都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配合开展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管理工作。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件裁和基层法体服务。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 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派出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五河县司法局本级决算和属事业单位五河县公证处决算

纳入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五河县司法局本级

2

五河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五河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河县司法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五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267.47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267.4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59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0.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69万元,占70.2%;项目支出450.11万元,占2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67.4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267.4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9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9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4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034.49万元,占6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3.02万元,占6.8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2.24万元,占2.1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37.5万元,占9.1%;住房保障(类)支出200.61万元,占1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6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司法所业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60.69万元,占70.2%;项目支出450.11万元,占29.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经费年中时候财政局才下拨我单位,造成资金未使用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建事务减少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9.65万元,支出决算为49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民调解案办公用费用支出压缩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用办公支出压缩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评估走访业务增加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证业务减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司法业务增加

1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3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福利待遇增加

1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5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增加

1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1名退休人员死亡

1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提租补助专项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河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司法局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五河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9万元,比2019年减少8.43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压缩局机关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五河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河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169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39.44%。从评价情况看,3个项目预算169万元,支出169万元,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社区矫正工作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60万元。以上项目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情况看,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开展总体情况优秀,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率,及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和入矫,社区群众回访满意度提高,但是也存在社区矫正管理不及时的情况发生,所以我们要按时开始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加强管理,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率。

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11个任务,年初预算数428.5万元,全年执行数428.5万元,执行率100%,得分100分,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附件

2020年度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社区矫正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 402号)和《关于印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行[2010] 29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2020年预算资金拨付60万元,按照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每名1500元每年的标准予以保障,我局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绩效总目标:严格执行监督管理手段、措施,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运用教育帮扶方法,开展教育矫治和困难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减少和预防犯罪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项目年绩效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自我素质提高,帮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更快融入社会。

(三)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法制观念、劳动技能、经济收入大提升,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益。确保“零脱管”和“无重新违法犯罪”。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3)、评价方法绩

效评价原则:项目绩效评价坚持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各单位,专项经费及时发放和使用到位。

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以及民调的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格局,项目的有关情况,收集查阅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项目立项申报的有关资料,同时确定该项目评价的对象。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组长:张从学,副组长:凌黄鹤,成员:沈思文、方南、刘莉

2.组织实施

首先了解基本情况,听取我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整体项目的目标设定以及完成程度等项目具体情况,听取财务相关负责人对于项目资金落实以及使用、财务管理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项目资金具体情况。

3.分析评价

通过分析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格局相关评价资料,使所有评价人员充分了解项目绩效情况,掌握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小组成员根据听取介绍、实地勘察等--系列的评价举措,再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分,每位评价人员对评价结果要签名,以明确责任。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公正以及实事求是。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组对照评价指标评分标准的具体条款,逐条核对,合理评价,最终社区矫正经费工作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评价组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立项、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资料等进行查阅,对专项资金使用的会计资料进行了检查,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分析,社区矫正经费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现场评价得分为95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级指标

标准分值

权重

现场评价得分

决策

19

19%

18

过程

33

33%

32

产出

24

24%

23

效益

24

24%

22

合计

100

100%

95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建立考核机制,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

为确保2020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办案经费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局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后期考核机制,前期通过要求并审定社区矫正工作的绩效目标, 按月、按季度、按年度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相应指标的考核, 并且,撰写相应绩效评估报告, 对本年项目的实施进行总结、提炼,寻找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对项目的平稳执行提供了较为完善的经验。

(二)健全并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实现全程监督

积极推进岗位责任制改革项目,细化明确区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以及矫正民警、专职干部、社工等“两个部门、三类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更新优化选派民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月评分、季评估、年考核"的绩效考核方式,定期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汇报,重要事项及时请示,重要活动积极参与,加强了考核过程管理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因专业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匮乏,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不能完全满足开展矫正业务的需求。

有关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 扩大社区矫正的影响力。

宣传的同时应向社区居民表明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社区矫正工作关系社会群体共同利益,以取得支持和配合。 

 2、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社区服刑人员专业化。

就目前情况而言, 我们不能总是让司法所的工作人钻研社区矫正技术,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完善与发展,要靠现在的工作人员出经验、出技术、出模式,出理论。所以,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上,应当强化司法所的力量,适时增加司法所编制。

2、加强财政建设

多渠道解决社区矫正的资金困难社区矫正的资金困难是许多问题引发的动力源,如社区矫正队伍不稳定、工作打折扣开展、司法所硬件条件更显得落后、社区矫正工作得不到地方政府的切实重视。除省市、地方财政拨款,财政内调拨外,应当采取-些优惠政策鼓励和接受民间捐赠。另外,建议经费在制度上给予保障,定额到人头,并逐年上浮。

4.进一步扩展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业务范围。

是扩展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上,使安置帮教工作也逐步走上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的轨道上来;二是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进行数据衔接、资源共享。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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