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公证处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1-02-08 17:27来源: 五河县司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公证处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预算数

上年预算数

增幅(%)

合计

1.75

1.8

-2.77%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75

1.8

-2.7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公证处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 5万元,下降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五办[2014]18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75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2.77%,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司法局机关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五办[2014]18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需求;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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