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司法局2023年10月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09 10:39来源: 五河县司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3年10月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10月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费保障情况

2023年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拨付255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20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49万元,已到位;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1万元已到位。2022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8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30万元,法律顾问聘用经费29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5万元,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45.65万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61.85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0万元,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经费87万元,扫黑除恶经费3万元,共计301.5万元。

    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中央及省办案(业务)经费和县财政预算专项工作经费共拨付办案(业务)经费是556.5万元。2023年截至10月份我局的办案(业务)经费实际支出446.2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司法业务费、普法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法律顾问聘用,行政复议工作,法律援助等经费支出。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5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法律援助资金支出38.3万元;省级以奖代补经费支出3.7万元;人民调解经费支出29.69万元;社区矫正经费支出19.96万元;专项业务(普法宣传、法治文化、安置帮教、行政复议)14.5万元,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经费支出30万元;法律顾问聘用经费支出7.44万元;党建工资经费支出0.4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7.8万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支出24.23万元,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经费支出74.7万元。

      三、主要管理办法

    (一)向基层倾斜。各专项经费向基层司法所倾斜,达到配备标准。规范统一司法所上墙标牌,为基层所配备相应数量的空调、电脑、打印机等,更新部分老旧办公桌椅,长条椅、档案柜和衣柜等设施。

(二)健全财务、装备管理制度。为发挥政法装备的使用效率,制订完善了《五河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制度》、《五河县司法警车及其驾驶员管理规定》、《五河县司法局警车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五河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管理办法》等;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出台了《五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除此之外,实行了办公用品采购、警车维修保养、干部出差、材料打印等登记管理制度。

四、下一步采取措施

(一)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重点,改革财务管理制度。狠抓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按制度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增收节支,规范资金使用,细化专项经费支出。积极适应财政改革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将经费使用纳入财政预算,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和经费管理水平。凡是当年已列入预算的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

(二)加强装备资金管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机关装备采购效率,提高设备到位率,减少因重复购置、固定资产未到期报废等造成的浪费。加强和改进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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