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司法局其他权力分表(2025年本)

发布时间:2026-06-10 11:28 来源: 五河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序号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监督方式
1 其他权力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设立公证机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1.受理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有下列情形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 0552-5035556
2.《安徽省公证条例》第八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省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或决定。 2.审查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提出审查意见。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决定的;
3.《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第十二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并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3.决定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提出审查意见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逐级上报。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设立或变更决定的;
第十四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设立公证机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4.事中事后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加强监管。 3.未严格审查申请材料造成纠纷的;
第十六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4.因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或当事人财产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公证机构执业证书不得涂改、出借、抵押或者转让。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损毁或者遗失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该公证机构报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逐级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5.擅自增设、变更登记程序或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执业区域或者分立、合并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在报请核准的同时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申请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 其他权力 公证员免职报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担任公证员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经公证机构推荐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1.受理阶段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依法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有下列情形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 0552-5035556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本人提出申请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查意见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2.审查阶段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公共法律服务科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符合转报申请的向省司法厅转报。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决定的;
第十一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本人提出申请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考核意见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第十五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3.决定阶段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作出是否转报的决定(不予转报的说明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报审决定的;
4.通知阶段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向申请人通知批准决定。 3.未严格审查报审材料造成纠纷的;
5.事后监管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接受监督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及时处理司法部作出的决定。 4.因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或当事人财产重大损失的;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5.擅自增设、变更转报程序或条件的;
6.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证员职务任免、公证员执业证书管理、对公证员执业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干预公证员依法执业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 其他权力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1.《律师法》(主席令76号 2017年颁布)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1、受理阶段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有下列情形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 0552-5035556
2.《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按照规定时间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2、审查阶段责任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材料审核(包括①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职业情况报告;②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材料;③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1.对符合条件不予审核或不按时审查;
第十七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一并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在审核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
第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的律师事务所的材料和初审意见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为律师事务所评定考核等次。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4.工作中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5.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 其他权力 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的异议审查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  第二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 0552-5035556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可以口头申请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情节严重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构成犯罪的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