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财政局机关简介
单位概况:
五河县财政局是五河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现有干部职工68人,班子成员3人。下设10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股(债务股)、国库股、行财股、社保股、农财股、经建股、监督评级股(会计股)、国资股(企业)和金融股,4 个局属二级机构分别为五河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五河县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五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五河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心。办公地址位于五河县城关镇环城北路西段,联系电话:5886005(工作日、值班日期间应急电话)。
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和探索各项财政改革,大力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县财政管理的思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管理层面由“微观”向“宏观”转变,管理模式由“手工型”向“信息化”转变,管理理念由“保工资、保运转”向“民生公共财政”转变。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五)拟订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县级国有文化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金融行业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建议,协调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
(十二)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承担地方金融监管有关考核评估、监督问责等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配合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推进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非非,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五河县城关镇环城北路西侧路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2-5886005
邮政编码:23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