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3年度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鼓励脱贫人口走出家门外出务工,促进脱贫人口通过就业实现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现就落实2023年度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跨省外出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二、补贴标准
每人全年一次性补贴200元。
三、发放流程
本人提供跨省务工就业单位证明、工作照片或工资表等任一相关证明材料,由村级审核、研究并公示,各乡镇汇总后向县人社局申报资金,由县财政局打卡直补个人(相关材料由各村、乡镇留存)。
四、资金来源
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用于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排查辖区内跨省务工就业脱贫人口,确保补贴应发尽发。同时,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本着“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除追回发放补贴资金外,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后续有政策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五河县2023年度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申报表。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河县乡村振兴局
五河县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
五河县2023年度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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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贴户数 |
户 |
申报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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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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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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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承诺:本单位严格按照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发放要求,严格审核并如实申报补贴资金。如存在虚报补贴资金等情况,负责退回申报资金,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乡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