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五河县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
《五河县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系统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现将《五河县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5月12日
五河县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系统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省、市《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2024年12月31日前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的住宅(保交房项目)、已交付分配的安置房,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原则,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集中化解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未通过竣工验收、被抵押查封等影响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2025年底前,纳入台账的问题基本化解,实现“应化尽化”,做到群众申请即可办证。建立健全日常化解和防范新增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以民为本、先行先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利益相分开,对量大面广、急难愁盼的问题率先处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理途径。
(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聚焦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摸清问题产生的根源,充分考虑历史成因以及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实际,尊重当时的客观情况和条件,紧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时处理化解基层矛盾。
(三)明确主体、分类施策。坚持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根据“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不动产“登记难”的前端难点问题开展分类梳理,研究制定处置方案,职能部门通过完善各类审批手续,补齐办理所需的相应资料。
(四)依法依规、坚守底线。在整治过程中,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处理,做到既解决问题,又确保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化解历史“旧账”引发新的办证难问题或其他法律风险。
(五)便民利民、合力攻坚。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解决。
三、工作任务
(一)“安置房分配领域”“保交房”专项整治中剩余项目的后续跟进办证问题。
(二)因开发企业违规、资金链断裂和开发企业主体灭失导致无法办理首次登记和群众转移登记的问题。
(三)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涉及抵押及查封或开发企业挪用代收办证税费,导致购房群众无法办理个人不动产登记的问题。
(四)用地手续不完善或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及缺少竣工验收手续等涉及的住宅、工业、商业等房屋的办证问题。
(五)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办证手续不全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底前)。
1、在2024年开展的整治“登记难”、保交房登记办证、安置房分配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梳理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核实,区分具体问题类型,全面摸排“登记难”问题房屋、安置房登记办证情况(未完成首次登记的、完成首次登记但转移登记有障碍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应统尽统”。
2、建立任务台账。对摸排的“登记难”问题房屋,制定“一项目一政策”解决方案,明晰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形成房屋底数、问题原因、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四个清单。对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的住宅,形成细化到户到套的台账。
(二)全力化解阶段(12月底前)。
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纳入台账清单中的问题房屋,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倒排任务工期,加强调度指导,主动靠前服务,全力推进问题化解,实现“应化尽化”,“应登尽登”。
(三)巩固提升阶段(持续推进)。
及时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梳理集中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集中整治成果,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防范“登记难”问题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为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政策法规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和确权登记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集中整治和后续长效化解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聚焦问题,找准堵点、精准施策、强力推进,推动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妥善解决。同时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机制,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予以约谈问责。二是制定问题台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账销号,研究突出问题的化解途径,形成原因、措施、时限三清单。三是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由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三)严格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组定期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整治工作的股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设立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推行“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是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社区、企业、楼盘等地,开展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是深入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把开展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整治任务,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日常化解机制。集中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后,要延续工作专班和协同会商处置机制,对于一时确实难以化解的,要想方设法持续推动解决;对于后续舆情、信访等渠道新发现的“登记难”问题,要切实用好职能部门转送分办长效机制,确保化解路径畅通,努力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
(三)注重工作策略。集中整治工作要稳妥规范推进,注重把握时度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要下力整治到位,又要避免有人借整治之机钻空子,防止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使违法行为合法化。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风险管控,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名单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张从磊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灿义 局党组成员、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宋 涛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刘倩倩 政策法规股股长
周孟雨 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夏 欢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股长
徐浩然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和确权登记股股长
卢晓东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卢晓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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