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5-04-11 09:07 来源: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住建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一、执法职责、权限

按照住建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市政、燃气等监督职责。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安全生产法

6.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7.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三、执法程序

四、监督途径

监督机构: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525050205

五、执法结果

网站即时公示、发放告知书。

六、救济途径

1.拨打事项清单中公示的监督电话。

2.当事人对本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3.在本局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4.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六十日内向五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五河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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