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附件3.
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与仲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包括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审核、监督、检查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审核审批。农民群众来信回复、来访接待解答。全县农民可支配收入数据采集上报。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考核、评审、推荐。全县年终农村经济年报收支数据统计汇总。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方案制定、实施、审核、监督、验收。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规范流转(一户一块田)。
(五)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制度实施与培训。 农民建房宅基地管理与督查。
二、单位预算构成
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为农业农村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设其他单位。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指导村集体做好财务账目政经分离工作,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与财政奖补核查、验收工作。积极配合乡村两级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考评等工作。
(三)高质量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荐、评审认定工作
(四)加强对全县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执法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及村集体组织负担反弹,严格“一事一议”审核审批手续。做好农民建房宅基地管理、监督检查、资料存档备案工作。
(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及村集体组织实施“一户一块田”互换并地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185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1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万元。
(一)本年收入18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万元,占100%,比 2023 年预算减少16.15万元,下降9.56%,下降原因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度支出预算1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15万元,下降9.56%,原因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5万元,占94.5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万元,占5.41%,主要用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与主体培育等经费。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占12.97%;卫生健康支出8.1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17.6万元,占9.51%;农林水支出135.2万元,占73.14%。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减少16.15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占12.97%;卫生健康支出8.1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17.6万元,占9.51%;农林水支出135.2万元,占7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5.2 万元,比 2023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70%,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发退休人员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2.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增加3.97万元,增长46.5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6.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43万元,下降117.38%,下降原因主要是工资普调,缴费基数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 8.1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7.03万元,增长657.01%,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 年预算12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38万元,增长12.9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数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1.3万元,比 2023年预算增加0.09万元,增长0.8%,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6.3万元,比 2023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12%,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4万元,公用经费6.6万元。
(一)人员经费1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23.08%,下降原因主要是支出规模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 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与主体培育等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化解农村村民土地纠纷,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全面提升产业化引领水平,实现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有效融合。
(2)立项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通知》(皖政改函〔2022〕1192号);安徽省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根据市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文件精神,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领导小组和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为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3万元,由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领导小组和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农村土地仲裁纠纷及时化解,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强化指导服务,坚持农户主体地位、坚持服务成员、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示范引领,加快培育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发挥积极作用,为重要农产品有效保供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培训费等。
(7)绩效目标:确保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及进跟进完成,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安徽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完成农业部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试点县任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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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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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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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与主体培育等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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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0]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39.00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9.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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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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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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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任务 |
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县仲裁委主要职责是受理、调查、取证、调解或者仲裁,所需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交通费、开庭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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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8人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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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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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及时性 |
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及时性 |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13万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13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和乡镇村没有加重农民和村集体负担现象。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和乡镇村没有加重农民和村集体负担现象。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污染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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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合法权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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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5%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5% |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单位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口径,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河县农村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五河县委 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五发〔2020〕12号)要求,五河县农村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单位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总金额为13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或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1: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2: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单位公开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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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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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130004-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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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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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75.0 |
168.4 |
6.6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67.3 |
167.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9.8 |
39.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8.9 |
38.9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7.4 |
17.4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2.5 |
12.5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6.2 |
6.2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6 |
6.6 |
|
单位公开表7
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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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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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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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单位公开表8
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名称:1300004-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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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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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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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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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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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单位公开表10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表
单位名称: 1300004-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支出项目/政府采购品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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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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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单位公开表11
2024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单位名称: 1300004-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一级目录代码 |
一级目录名称 |
二级目录代码 |
二级目录名称 |
三级目录代码 |
三级目录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
购买数量 |
购买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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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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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单位公开表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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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名称: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本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计 |
0.4 |
0.35 |
14.29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4 |
0.35 |
14.29 |
3、公务用车费 |
0 |
0 |
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附件2:
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与主体培育等经费 |
13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4 年度) |
||||||||
项目责任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与主体培育等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0]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39.00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9.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
中期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目标 |
||||||
按时完成任务 |
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县仲裁委主要职责是受理、调查、取证、调解或者仲裁,所需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交通费、开庭费等。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8人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8人 |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
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及时性 |
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及时性 |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13万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13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和乡镇村没有加重农民和村集体负担现象。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和乡镇村没有加重农民和村集体负担现象。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污染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污染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合法权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合法权益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5%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4 年度) |
||||||||
项目责任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与主体培育等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0]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五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39.00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9.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
中期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