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水利局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22 11:23来源: 五河县水利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水利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行为,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将修订后的《五河县水利局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0月22日

五河县水利局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一、 “联审联签”审批制度

1、公用经费支出联审联签程序:业务股室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局长(1000元以上公用经费支出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局长审批)。

2、工程建设资金联审联签程序:业务股室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局长(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局长审批)

3、淮干行洪区工程支出比照水利局联审联签程序执行。

4、不能执行“联审联签”的局属二级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由分管局领导审批。

二、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应当坚持勤俭节约,一切从俭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

2、坚持派餐制度。由办公室向县纪委报备,报备单由分管领导签字,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因工作需要加班用餐的,办公室安排用餐,工作餐标准按每人每餐30元。派餐单写明接待事由,接待标准,来客人员和陪同人员姓名等内容。未经局长同意的,一律不予安排,严禁先安排后报告。

3、严格接待标准。来人接待的标准严格按照五河县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等申报备案相关制度的通知》(五纪[2014]6号)、五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五财行[2021]5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先申请备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无公函(含电话记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不准超标准接待,不上高档菜肴、酒水,因招商引资等确需用酒的,需经局长批准,酒水要选用本地产品。经办人应及时结账,不允许经办人现金结账,一律实行公务卡或者转账结算。

4、报销招待费时,要做到“四单合一”,即公函、公务招待备案单、发票、菜单四单齐全。严禁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或违规变通,转嫁招待费用。

5、坚持公开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每月一次对单位公务招待费进行公开。

三、差旅费报销制度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严格按照《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五财2016)39号)文件规定执行。

2、工作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出差审批表》,由股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发,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脱岗予以处理。报销差旅费时需要提供《出差审批表》、住宿发票、车票等,同时准确填写发票报销单位。

3、出差补助标准:

1)在蚌埠市辖范围以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定额100元、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2)在蚌埠市辖范围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定额60元,市县(含县与县)之间交通费按40元,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3)县内出差:局机关工作人员经批准到乡镇办理公事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定额50元,交通费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公务活动不享受出差补助

4)住宿费标准。在省内出差,住宿费标准为350元(上限),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5)凡有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有凭据),否则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及租用车辆的,不予报销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补助费。

6)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下月5日前报销差旅费。

四、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1、坚持派车单审批制度,班子成员及股室确需用车应提前填《公务租车申请单》,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后,送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公示。凭《公务租车申请单》报账,原则上县内租车半天150元,一天200元。

2、严禁公车、租车私用。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而发生的违规行为或违规使用租用车辆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五、政府采购的标准和程序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办公物品采购领用要做到勤俭节约,量入为出。

(二)电脑、打印机等1000元以上大宗办公物品的采购。由股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同意后,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做好预算,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股室填写采购申请单→股室负责人签字同意→股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局长审定同意→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进行采购。(公文的印制参照以上执行)

(三)批量办公物品的领用程序

办公室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领用按以下程序进行:填写领用申请单→股室负责人签字→股室分管领导签字→到办公室领用备案。

(四)涉及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严格按照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执行。对分散采购项目,由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股室、局办公室、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人员等组成3人以上询价小组可以自行组织开展采购活动、也可以根据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择优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1)工程类。单项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2)货物类。采购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3)服务类。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1)工程类。单项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拆除、修缮的工程新项目。

2)货物类。采购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3)服务类。采购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六、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国有资产登记台账

局属各单位和局办公室将所有国有资产登记在册,每年年底前对国有资产存量情况进行检查,掌握国有资产动态。

(二)国有资产的购置与处置

外单位赠送的和新配置的国有资产,要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张贴标签,明确使用责任人。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国有资产报废与变卖,报国资局审批,审批同意后,相关单位和股室会同办公室进行联合核销登记台账。决不允许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或使用责任人自行处置变卖报废国有资产。

(三)国有资产实行股室负责制

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的国有资产由各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保管、使用。对于故意损坏资产的,要按照原价赔偿;对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要追缴资产;对藏匿或贱卖国有资产的,要追究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国有资产流动制度

局内部人员流动需要带到其他股室的国有资产,需经局长同意后,办理资产转交手续;调离或退休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交清国有资产,确有原因不能交清的,要履行审批手续。

(五)加强监督管理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树立主体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认真用好和管好每一项国有资产,及时堵住贪、拿、占国有资产漏洞,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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