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出台河湖长制工作2022年度省级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28 10:52来源: 五河县水利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评价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近日,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安徽省河湖长制工作2022年度省级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考核主体。省级考核在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省级河湖长领导下组织开展,省河长办负责考核具体工作,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考核对象分为对各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对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对市级河湖长的考核3类,并分类制定了考核细则。

《考核方案》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对各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日常工作落实等7个方面、69项考核指标。对省级成员单位的考核,包括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完成、协助巡查调研、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共享、督查督办等5个方面、11项考核指标。对市级河湖长的考核,包括组织领导、巡查调研、突出问题整治、组织考核、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10项考核指标。

《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考核方式。年度考核采取自评与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关单位进行自评后报送自评结果,由省河长办复核后按程序报审。

《考核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安徽省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机制,对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增强各地各部门落实河湖长制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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