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
现将《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迎查准备。
五河县商务局 五河县公安局
五河县应急管理局 五河县交通运输局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22日
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五河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五商改办字〔2024〕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业一查”抽查活动,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监管方式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努力营造我县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抽查比例30%。
三、抽查事项
(一)县商务局抽查事项
对企业零售成品油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对企业购销、出入库、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相关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企业岗位制度、操作规章、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开展检查。
(二)县应急管理局抽查事项
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设备设施等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三)公安部门抽查事项
对企业反恐工作措施开展检查。
(四)生态环境部门抽查事项
对企业油气回收装置和其他涉及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五)交通运输部门抽查事项
对企业涉及成品油运输活动开展检查。
(六)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对企业登记事项、油品质量、商标使用和经营行为开展检查。
四、组织实施阶段
抽查工作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8月2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5月31日前)。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提供需抽查的共同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由联合检查部门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形成联合检查“一企一表”(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人员)。
(二)检查实施阶段(7月10日前)。县商务局根据“一企一表”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联合抽查工作。联合检查组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对于抽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应及时移交办案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结果公开阶段(7月30日前)。抽查结果共九种,分别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以及其他。
联合检查部门应当于检查结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一企一表”中抽查结果内容录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后续对检查对象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
参加联合监督检查的检查机关对本单位作出的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总结完善阶段(8月20日前)。联合检查单位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建立一企一档检查卷宗,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实地检查记录表、实地核查照片、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抽查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联合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抽查效能。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争取经费、人员等方面支持。参与检查的科室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信息报送。参与联合检查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参与检查部门于2024年8月1日前,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报县商务局业务科。
附件:2024年度五河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一企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附 件
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企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联合抽查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基数 |
抽查 比例 |
时间安排 |
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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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商务局:(对企业零售成品油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对企业购销、出入库、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相关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企业岗位制度、操作规章、工作制度的建立 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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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应急管理局:(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设备设施 等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公安部门:(对企业反恐工作措施开展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油气回收装置和其他涉及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对企业涉及成品油运输活动开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登记事项、油品质量、商标使用和经营行为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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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范围内成品油经营企业 |
30 |
30% |
2024年5月22日至8月20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