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6 17:16 来源: 五河县商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按照市级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五)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二、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共分两个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同时成立联合行动组。

(一)全面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2024年度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梳理重点区域线索和反复反弹问题,形成重点区域线索台账。专项行动期间每日开展行动、联合打击,8月底前基本完成。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车,一律关停取缔,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总结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经开区)、县直相关部门要对前期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不折不扣推动成品油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附件2),完善工作机制。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部门联合执法。联合行动组要加大对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查处力度,同步抓好固定黑加油站(点)的清除取缔工作。要坚持“卖油”“买油”两手抓,清除取缔非法“卖油”点的同时,对买油者进行教育劝导、劝诫。同时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要依法现场查扣,从快处置。各县直相关部门要对联合行动给予必要支持。

(四)落实包保督查。成立县成品油突击整治专项督导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参加。建立包保制度,各乡镇(经开区)由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包保(附件3)。成员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0:00点前,将本单位本周工作进展表(附件4)报送至县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7月31日、9月15日前分别报送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邮箱:whxcpyzz@163.com。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经开区)要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增设监控设施、警示标识,实行重点管控。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52-5037998),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标语、横幅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六)严肃纪律要求。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联合行动组要做到公平公正执法,统筹抓好执法和安全稳定工作。县成品油综合整治专项督导组通过不定期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成品油非法经营问题突出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予以通报。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整治不力、非法经营问题突出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交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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