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东刘集镇卫生院信息公开
序号 | 一级 目录 |
二级 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1 | 服务时间 |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 门诊服务时间:夏季上午 7:30-11:3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 8:00-11:30,下午14:00-17:00。 急诊服务24小时。 无住院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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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介绍 |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诊疗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 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康复科等临床科室。 | ||
3 | 预约诊疗 |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 直接来院就诊,无须预约。 | ||
4 | 医保服务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 地点:门诊楼一楼医保办 入院:医护人员办理入院手续后,医保办进行医保登记,优先提醒病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登记。异地就医患者,先进行异地备案。新生儿住院,先告知家属给新生儿办理参保。意外伤害患者先了解情况,咨询有无他方责任,有无工伤,填写公示单、承诺书。职工生育保险要先去县医保中心生育备案。保持好住院患者的身份证或医保卡。 出院:医护人员办理出院手续后,凭发票和结算单至医保办领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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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就诊须知 |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直接就诊,无须预约。 | ||
6 | 住院须知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一)入院:患者持住院申请单到护士站办理住院,医保办进行医保登记,把住院申请单交到相应科室护士站,护士进行分床,告知注意事项,介绍责任护士、责任医生、病区环境,便民设施处等。 (二)出院:护士站办理出院手续后,凭发票和结算单至医保办领取证件。 (三)制度 1、保持病室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在室内吸烟、饮酒 2、爱护公共环境,保持病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节约水电。 3、爱护医院公共财产,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住院期间请不要带生食品及酒精炉、电炉、电饭锅等物品进医院。 4、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5、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或随意进入诊疗场所。 6、医务人员廉洁行医,不收受红包。 7、请假时护士处开具相应请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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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分级诊疗 | 1、与本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综合或专科医院名称; 2、向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 3、医联体及县域医共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等。 |
1、与五河县人民医院双向转诊 2、全科医生判断患者符合转诊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签定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全科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医保办登记后→联系医共体.上级医院。 3、患者在上级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签定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由主诊医师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经医院医保办盖章后,患者持下转单转至对口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上级医院须给基层医疗机构出具详细的病历文书和健康干预方案。待病人到达基层医疗机构确认下转后,由基层医疗机构联络员告知上级医院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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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流程 | 门诊、急诊服务流程;留观、住院服务流程;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 |||
9 | 交通导引 |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 五河县东刘集镇卫生院:东刘集镇东刘集街 城乡公交车可到达 | ||
10 | 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 咨询台(窗口)标识、导医台、院内线路图 咨询电话:0552-5634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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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机构人员 | 机构信息 | 公开机构的基本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诊疗科目等,包含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信息(公开正本清晰图片,提供下载链接);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信息(公开副本清晰图片,提供下载链接;副本中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诊疗科目、校验信息、处罚记录信息、变更登记记录信息、备注信息); 4、公开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48529766534032212c2101 有效期:2023年08月1日至2028年07月31日 执业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口腔科/康复科/眼科/皮肤科 五河县东刘集镇卫生院是一所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是乡村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辖下21个村卫生室;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等,功能科室有:检验室、B超室、彩超室、心电图等,先进医疗器械有:全自动化分析仪、彩超机、十二导心电图等,医院现有职工51人,主治医师3人,注册护士20人。初级职称40人,中级职称9人,副高级职称2人。开设病床40张,东刘集镇卫生院遵循“以病人为中心 创优质服务”的宗旨,简化就诊手续,为您提供整洁、舒适、温馨的人性化服务和就诊环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32248529766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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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标识 | 等级评审、医保定点、教学任务等名称标识 | 一级甲等 乡镇卫生院 医保定点医院标识 | |||
人员识别 |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包含:姓名、科室(部门)、职务 (职称)等 | 五河县东刘集镇卫生院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岗位胸牌。 | |||
12 | 设备技术 | 设备准入 | 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信息公示 | / | |
技术备案 | 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名称及有效期,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特殊实验室检查等 | / | |||
13 | 医疗价格 | 服务价格 |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信息 | 门诊楼过道内宣传栏有服务项目、价格明细公示 | |
药品耗材 | 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信息 | 门诊楼过道内宣传栏有服务项目、价格明细公示 | |||
14 | 环境导引 | 交通导引 |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 城乡公交车可到达 | |
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等 | 入口:医院院内有停车场,标识清晰,免费停车 | ||||
内部导引 |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诊"绿色通道"指引标识等 |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 门诊一楼依次为:内科、西药房、收费处、外科、儿科 门诊二楼为:化验室、彩超室、检验室、放射科、中医馆 住院部一楼为:医生办公室、护理部、住院部二楼:妇产科、、手术室。住院部三楼:院长办公室、会议室四楼:党建室 防保站楼:一楼预防接种门诊、儿保科。二楼:财务科副院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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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 |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预案,应急处置预案。 | |||
安全警示 |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 防火标识、便民标识、远离辐射标识、医疗废弃物标识、防潮湿标识、防爆标识、禁止吸烟标识、安全用电标识、安全出口标识等。 | |||
应急指引 |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 / | |||
15 | 诊疗服务 | 服务时间 |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 诊服务时间:夏季上午 7:30-11:3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 8:00-11:30,下午14:00-17:00。 急诊服务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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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 / | |||
就诊须知 |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直接就诊,无须预约。 | |||
住院须知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一)入院:患者持住院申请单到收费处办理住院,医保办进行医保登记,把住院申请单交到相应科室护士站,护士进行分床,告知注意事项,介绍责任护士、责任医生、病区环境,便民设施处等 (二)制度 1、保持病室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在室内吸烟、饮酒 2、爱护公共环境,保持病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节约水电。 3、爱护医院公共财产,损害公物照价赔偿。住院期间请不要带生食品及酒精炉、电炉、电饭锅等物品进医院。 4、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5、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或随意进入诊疗场所。 6、医务人员廉洁行医,不收受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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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诊疗 |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 直接就诊,无须预约。 | |||
检验检查 | 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 门诊患者:医生开好相应检查单,持缴费号码至收款处缴费后,拿缴费单到相应科室做治疗,科室工作人员告知领取报告时间。 住院患者:医生开具检查单,护士站打记账后的检查单,到相应科室做检查,报告无须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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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 | 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等 | 本院医生直接联系上级有关单位,由医共体单位安排救护车及医护人员至相关转诊单位就诊。 | |||
远程医疗 | 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等 | ||||
社区服务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等 | 村医开展家庭签约服务 | |||
特需诊疗 | 特需诊疗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和导引 | 联系方式:张杰 15395215000 | |||
临床研究 | 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项目及知情同意、不得收费等有关要求 | / | |||
16 | 行风投诉 | 招标采购 |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 按照政府的规定进行采购,采购标准符合招标条件的进行公开招标,不符合公开招标标准的实行询价采购 | |
行风建设 |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如下九项不准行为事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接受,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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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自查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 五河县东刘集镇卫生院医院依法执业承诺书由法人签订。 | |||
医疗秩序 |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 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患者及家属要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服务态度,讲究医德、医风,提高诊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四、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要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良好医患关系。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有关患者的诊疗情况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并认真、及时、妥善处理;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不得寻衅滋事。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四)利用封建迷信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的; (五)偷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财物的; (六)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七)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六、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严禁非法使用。对违反者,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惩处。 七、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增加收费透明度,禁止向患者乱收费;认真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对急危重患者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治。患者就诊、治疗要按章交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诊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出院通知后,住院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 八、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其尸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传染病患者的尸体必须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内其他场所。死者家属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时,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检。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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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途径 | 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 投诉地点:院办公室 投诉电话:0552-5082323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 |||
纠纷处理 |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 1、医院接待病人投诉的有关部门(院长室、院办公室、各科室护士长及主任、医务科、医保办) 2、投诉的程序:(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应主要问题。(二)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医疗技术方面转医务科;门诊、管理方面转给相关科室;病房的服务、管理转给相关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三)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颖立即解决或解答,不准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病人越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病人往返。对于上级转发型,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在2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3、反馈。(一)各接待窗口每月把投诉记录上报院部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上报院长,分析汇总接待中出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二)加强各职能处室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及时做好投诉接待的信息反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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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 2、投诉的程序:(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应主要问题。(二)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医疗技术方面转医务科;门诊、管理方面转给相关科室;病房的服务、管理转给相关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三)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颖立即解决或解答,不准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病人越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病人往返。对于上级转发型,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在2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 |
健康教育 | 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 地点 | 3、反馈。(一)各接待窗口每月把投诉记录上报院部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上报院长,分析汇总接待中出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二)加强各职能处室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及时做好投诉接待的信息反馈工作。 | |||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 | 患者入院宣教单 | ||||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医院设置控烟宣传专栏及滚动播放控烟方面的宣传标语,图片。 | ||||
18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 门诊楼一楼大门处设有导医台,可以详细咨询。 | |
特殊人群 | 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等 | 各个窗口单位设置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优先窗口标识 | |||
收费查询 | 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 来院查询 | |||
医保服务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 地点:一楼 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后,医保办进行医保登记,优先提醒病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登记。异地就医患者,先进行异地备案。新生儿住院,先告知家属给新生儿办理参保。意外伤害患者先了解情况,咨询有无他方责任,有无工伤,填写公示单、承诺书。职工生育保险要先去县医保中心生育备案。保持好住院患者的身份证或医保卡。 出院:医保办一站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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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病历 |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 | 医务科免费复印病例。 | |||
其他信息 |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 |||
19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做出规定 | 五河县东刘集镇卫生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是与医院行政管理、卫生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医院基本情况的公开。医院基本情况介绍、业务开展情况、药品价格等。由院办、党办、及健教科负责组织实施。 2.规范、准则、管理制度公开。包括医德医风、医务人员工作准则、行为规范、病人投诉处理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变动,如新出台的政策等。由党办、院办及各业务科室配合组织实施。 3.医疗收费公开。医院的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规格、品种、数量等,由财务科和药剂科负责组织实施。 4.服务信息公开。包括医疗服务基本程序,包括(门诊就医流程、医保病人就医程序、医院诊疗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医院科室设置及布局情况;门诊便民措施;农合相关政策与规定;咨询服务电话;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变动等。由健教科及各业务科室共同配合实施。 5.基建、改扩建工程、房屋维修、装修情况公开。包括 项目负责人、质量标准、工期时限、结算情况等。由财务科和总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6.物质采购情况公开。含主要物质的采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实付款、谈判人、监督人、供货单位等涉及采购的各个环节。如采购项目采取招标的形式,则应包括公开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要求、招标资格、定标方法及招标结果。由财务科和总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7.药品采购情况公开。药品的采购由吉林省医药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由财务科和药剂科负责组织实施。 8.行风建设情况的公开。公开行风建设、行评实施方案和评议办法,接受社会监督的电话和信箱。由党办和医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10.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1、医院重大决策情况公开。包括经营管理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 财务管理、预(决)情况公开。由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3、重大经济项目决策、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医疗设备和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公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4、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公开。包括民主评议标准、评议程序、述职报告、测评结果,有党办负责组织实施。 5、干部任免情况公开。包括干部任用条件、任用程序、任免结果等,由党办、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6、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保障、职工奖惩情况公开。有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7、职称评聘公开。包括职称评聘政策、指标、评聘程序、结果等。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8、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等基金缴纳情况公开。有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9、福利费提取及使用情况公开。由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10、推荐劳动模范公开。包括推荐劳动模范的有关文件、程序和要求,以及审批结果,及时公示。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并报职代会审议。 11、发展党员情况公开。公开发展对象名单、岗位、职务等情况,由党办负责组织实施。 12、党费收缴情况公开。在全院党员中公布党费的收入、上缴、开支、结存情况。由党办负责组织实施。 13、工作人员违纪处理情况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开违法违规职工处理情况。有院长办公会负责实施。 14、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中层会,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2、设立意见箱和监督投诉电话,实施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院务公开联系渠道。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及时、真实、全面。政务公开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通过职代会实行公开;属于常规性工作按年度、半年、季、月的规定定期公开;属于长期性、阶段性的工作分阶段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随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1、科室提出公开事项。 2、报送分管领导审核。 3、由院长审定公开内容,决定公开方式、公开时限、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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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保障 | 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部门或者专业负责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 | 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张杰 | |||
工作推进 | 定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等 | 高度重视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讨研究,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指派专人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的维护更新,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限期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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