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环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 计 |
19.00 |
17.00 |
11.76 |
因公出国(境)费 |
|
|
|
公务接待费 |
10 |
8 |
2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 |
9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
|
|
|
|
|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河县环保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二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2万元,增长的原因是上级环保检查督查频率增加、需要负责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环境监察与监测、饮用水源地例行巡查、上级环保部门检查及政策调研等。
2019年,五河县环保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四)“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要求全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