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环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0 08:21  来源: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五河县环保局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5

21.0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1.5

11.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

9.5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9.59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秸秆禁烧期间公务车白天、夜间下乡督查。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机关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五河县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1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59万元,占106.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0.17%,下降的原因是减少上级检查的接待费。2017年五河县环保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17批次,1355人次。主要是用于环保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和调研。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5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9万元,下降1.9%,下降的原因是燃油费的减少。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环境执法监察、环境监测、应急环境事故处理、环境监测取水样、秸秆禁烧白天与夜间期间巡查等。2017年底,五河县环保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联系方式:五河县环保局政务公开电话:233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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