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环保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29 17:10来源: 五河县环保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4

 21.3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4.5

 11.5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5

 9.7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5

 9.78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河县环保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5%。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52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01万元,下降25.82%。,下降的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经费使用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2016年五河县环保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17批次,人数1355批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检查,招商引资、秸秆禁烧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8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33万元,下降25.4%。,下降的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环保局日常公务、污染源监测、环境执法监察、午季和秋季秸秆禁烧等。2016年,五河县环保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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