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03 18:47来源: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0 

24.63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1

10.3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

14.2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14.2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3万元,完成预算的123.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增加。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3.7万元,下降13.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7万元,占42.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26万元,占57.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2019年度预算数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9年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3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为全面反应“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务接待共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次),138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环保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和调研。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58.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抑尘车燃油费的增加,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3.52万元,下降19.80%,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减少。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环境监察与监测、饮用水源地例行巡查、上级环保部门检查及秸秆禁烧期间巡查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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