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1 10:31来源: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32.6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9

 6.2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

 26.3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1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8.3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81.11;较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在年初无预算,在2022年中从水源水质自动站项目中调剂。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4万元,占19.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36万元,占80.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的19.14%;较上年减少1.56万元,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2年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国内公务接待共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72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环保上级检查调研。

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  2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无预算,年中从水源水质自动站项目中调剂18万元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从水源水质自动站项目中调剂18万元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9%;决算数较上年减少7.1万元,下降4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环境监察与监测、饮用水源地例行巡查、上级环保部门监察及秸秆禁烧期间巡查等。主要用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五河县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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