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盈哆(安徽)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糕点、月饼、饼干、馅料、粽子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4〕7号
关于海盈哆(安徽)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糕点、月饼、饼干、馅料、粽子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海盈哆(安徽)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盈哆(安徽)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糕点、月饼、饼干、馅料、粽子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4-340322-04-01-164840)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11#厂房。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7%。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11#厂房,总建筑面积约30560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糕点7000吨、月饼20000吨、饼干5000吨、馅料14000吨、粽子4000吨。项目经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备上方及侧方设有集气烟罩对馅料炒制油烟废气进行收集,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密闭配料间并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合并进入一套脉冲除尘器内,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2m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饼干烘烤废气和糕点(月饼)烘烤废气收集后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要求;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器选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以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限值要求;厨房配套设有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食堂油烟经专用烟道引到建筑物外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依托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边角料、金属含量超标的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品由员工内部消化;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按照环评要求,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库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生产车间加装门窗和屋顶等,确保运营期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的主体责任机制,在本项目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建成投产并实际排放污染物前申请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否则不得进行调试和生产。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五、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六、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MA8QAAP22N)
2024年1月31日
抄送: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蚌埠安鑫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