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神栖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食用菌类20000吨、水果类30000吨、速冻蔬菜类30000吨、预制菜类10000吨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神栖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食用菌类20000吨、水果类30000吨、速冻蔬菜类30000吨、预制菜类10000吨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安徽神栖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食用菌类20000吨、水果类30000吨、速冻蔬菜类30000吨、预制菜类10000吨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兴浍西路南侧50米 |
建设单位 |
安徽神栖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安鑫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安徽神栖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兴浍西路南侧50米投资30000万元新建“安徽神栖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年产食用菌类20000吨、水果类30000吨、速冻蔬菜类30000吨、预制菜类10000吨食品加工项目”。该项目共分两期实施,本次项目仅评价一期工程。一期占地75亩,拟投资7000万元,总建筑面积39406.73m2,购置食用菌、蘑菇木耳、高菜竹笋生产线共4条、不锈钢周转槽多组、预煮机和夹层锅各8台、浓缩设备4套等相关生产设备。一期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食用菌类69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微生物除臭系统”脱臭处理后经一根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值的要求;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浓水经污水管网直接排向污水总排口)经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同排入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源于双效清洗剂、蒸汽喷淋隧道式巴氏杀菌机、灌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各类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经建筑衰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废包装材料、废树脂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杂质、废边角料、金属含量超标的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往有能力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211-340322-04-01-195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