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独角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设备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独角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设备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独角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设备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5816027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安徽独角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设备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2#厂房 |
建设单位 |
安徽独角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显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安徽独角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设备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由安徽独角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2#厂房,租赁厂房7971.5m2,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购置注塑机、车床、CNC、雕刻机、灌装线等设备,建设医用设备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0万件医用设备零部件和年分装1万支消毒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和消毒水(75%酒精)灌装生产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限值要求。 灌装废气产生量较小,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限值要求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排水一同排入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CNC、雕刻机、线切割机、注塑机、灌装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次扩建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金属边角料、不合格注塑件、废包装材料,均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切屑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酒精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340322-04-01-615051 |